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常态化做好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选拔招录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组通字〔2024〕20号)精神,为进一步激励全县村党组织书记在推动乡村振兴、加强基层治理中担当作为、开拓进取,拟从全县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比照进乡镇事业单位的村党组织书记工资标准核定岗位报酬(以下简称“比照核定报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2.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范围及数量
面向中阳县符合资格条件的在任村党组织书记(不含县乡机关事业单位选派回引到村任职的村党组织书记以及其他兼任村党组织书记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择优选定2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比照进乡镇事业单位的村党组织书记工资标准核定岗位报酬。
三、人选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态度坚决;
2.模范遵守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3.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熟悉基层情况,善做群众工作,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突出,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一般应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5年(含5年)以上,且目前在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上;
5.2024年度村党组织书记星级评定结果为三星级及以上;
6.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三龄两历”存疑尚未查清的;
2.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尚未调查清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仍在影响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资格条件中规定的任职年限、影响期、处罚期等的截止时间,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实施办法及程序
比照核定报酬工作由中阳县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比照进乡镇事业单位的村党组织书记工资标准核定岗位报酬工作专班(以下简称“比照核定报酬工作专班”)具体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中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3日至7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比照核定报酬工作专班(县委组织部316办公室)。
(3)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2.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包括:
(1)《中阳县2025年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比照进乡镇事业单位的村党组织书记工资标准核定岗位报酬报名表》纸质版3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历证书、个人征信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明1份;
(4)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1张;
(5)任职期间所在村党组织或个人被评为县级及以上荣誉证书或奖励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比照进乡镇事业单位的村党组织书记工资标准核定岗位报酬的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低于3:1的结合实际核减名额或取消计划,并发布变更公告。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比照核定报酬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比照核定报酬工作专班对报名人员的任职经历、星级等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开展资格联审工作,确保客观、严谨、公正。
(四)业绩考核
比照核定报酬工作专班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业绩考核组,采取实地查看、民主测评等方式,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全面考核。业绩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业绩考核工作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比照核定报酬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抽调人员成立考察组,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中阳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手续办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比照核定的,经比照核定报酬工作专班审核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五、咨询
咨询电话:0358-530176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比照核定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附件:
1.中阳县2025年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比照进乡镇事业单位的 村党组织书记工资标准核定岗位报酬报名表.docx
中阳县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比照进乡镇
事业单位的村党组织书记工资标准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