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办发〔2020〕3号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阳县吕梁山护工培训就业扶贫工作
激励补助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
《中阳县吕梁山护工培训就业扶贫工作激励补助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9日
中阳县吕梁山护工培训就业扶贫工作
激励补助办法
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山护工(护理)培训就业工作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吕政发〔2016〕14号)和《中阳县护工(护理)培训就业实施方案》(中政办发〔2016〕4号)文件要求,为了提高广大劳动者的培训积极性,增强其脱贫致富的决心和信心,鼓励更多的中阳籍“吕梁山护工”走出大山、上岗就业,实现“培训一人、输出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由我县组织培训和培训后外出上岗的“吕梁山护工”给予激励补贴,具体办法如下:
一、对象范围
2019年度、2020年度由我县各乡镇选送参加“吕梁山护工”培训就业的人员。
二、激励补助的条件和标准
(一)2019年度、2020年度参加吕梁山护工培训,取得培训结业证、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每人发放以奖代补资金900元。
(二)在县域外就业上岗连续6个月以上或累计10个月以上的人员一次性报销在外上岗就业的往返路费(凭车票)一次,省内最高不超200元,省外500--1000元,最高不超1000元。
三、资金来源及申领程序
(一)资金来源
所需资金统一由县财政单独预算列支。
(二)资金申领程序
各乡镇在本年度培训结束后,统一收集参加培训和就业上岗人员的相关资料,向县人社局申请以奖代补资金。
1.申报:由护工本人(或家属成员)到所在乡镇政府领取《中阳县护工培训就业激励补助申请表》,在申请表加注审查意见及公示情况,并盖章申报。
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护工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原件复印件;家庭成员代申请的还需代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护工本人的培训合格证、职业资格证书;
(3)所在家政公司(或职业介绍公司)出具的就业证明材料;
(4)所在村委会(社区)出具的在外就业的证明材料;
(5)上岗期间的工作照片(或视频)、工资发放凭证等资料;
(6)就业上岗期间家政公司给护工和雇主购买的家政服务商业保险合同(凭证);
(7)上岗期间购买的往返车票、保险费票据原件;
2.审核
各乡镇收集好申请材料后,要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逐一查询核实,确保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社局。县人社局要责成专人进行复核。
3.资金拨付
复核无误后由县人社局及时将激励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符合条件的护工个人账户。
本办法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中阳县护工培训就业激励补助申请表》
附件
中阳县护工培训就业激励补助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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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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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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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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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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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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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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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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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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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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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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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证书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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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职业 |
月嫂、育儿嫂 □ 医疗(养老) □ 家政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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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地 |
北京□ 太原 □ 本地□ 其他_____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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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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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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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公司就业状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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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政府 审查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县人社局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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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阳县吕梁山护工培训就业扶贫工作激励补助办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