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发〔2025〕15号
中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阳县2025年度衔接资金使用年终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中阳县2025年度衔接资金使用年终调整方案》已经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2025年度衔接资金使用年终调整方案
为使用好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规模
2025年使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为18937.23万元,年终调整为18945.348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衔接资金6892万元,省级专项衔接资金2512万元,市级专项衔接资金1642.56万元;县级预算安排专项资金6800万元;审计整改等资金1098.788万元。
二、调整情况
调减资金的项目67个,涉及资金995.968847万元。
(一)产业类涉及25个项目,涉及资金285.050069万元。
1.“吕梁山土特产”惠民餐饮体验店奖补项目:总投资60万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需核减资金40万元。
2.2024年生猪圈舍补贴项目:补贴资金57.6516万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需核减资金5.8684万元。
3.2024年生猪商品猪补贴项目:补贴资金430.712万元,根据实施情况,需核减资金36.016万元。
4.肉羊养殖补贴项目:补贴资金50万元,根据实施情况,需核减资金8.5万元。
5.塔上村牛场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资70万元,合同签订金额为69.6万元,需核减资金0.4万元。
6.撂荒地复耕复种项目:投资16.9万元,因乡镇上报的申请验收资料不齐,需核减资金11.19815元。
7.2025年干果经济林(核桃)提质增效示范园建设项目:投资90万元,因招标、询价后,实际中标价低于预算金额,需核减资金1.47万元。
8.2023年吕梁市国家储备林及林业扶贫项目:投资74.74万元,实际结算支付69.449877万元,需核减资金5.290123万元。
9.中阳县国营林场2024年灌木林地改培项目:投资35.49万元,实际结算支付33.818829万元,需核减资金1.671171万元。
10.车鸣峪村黑木耳菌棒奖补项目:补贴资金128万元,实际种植159.6706万棒,补贴标准为:0.9元/棒,本年度安排0.8元/棒,应补贴127.73648万元,需核减资金0.26352万元。
11.弓阳村黑木耳菌棒奖补项目:补贴资金504.8万元,实际种植622.1241万棒,补贴标准为:0.9元/棒,本年度安排0.8元/棒,应补贴497.69928万元,需核减资金7.10072万元。
12.河底村黑木耳菌棒奖补项目:补贴资金477.6万元,实际种植566.7116万棒,补贴标准为:0.9元/棒,本年度安排0.8元/棒,应补贴453.369288万元,需核减资金24.23072万元。
13.刘家坪村黑木耳菌棒奖补项目:补贴资金914.4万元,实际种植1134.837万棒,补贴标准为:0.9元/棒,本年度安排0.8元/棒,应补贴907.8696万元,需核减资金6.5304万元。
14.暖泉镇暖泉片区黑木耳菌棒奖补项目:补贴资金224万元,实际种植215.9484万棒,补贴标准为:0.9元/棒,本年度安排0.8元/棒,应补贴172.75872万元,需核减资金51.24128万元。
15.武家庄镇黑木耳菌棒种植规模奖补项目:补贴资金27.5万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需核减资金7.05万元。
16.暖泉镇双胞菇种植项目:补贴资金13.3万元,项目未实施,需核减资金13.3万元。
17.金罗镇郝家畔特色辣椒种植补贴项目:补贴资金14.1万元,实际种植面积55.25亩,应支付11.05万元,需核减资金3.05万元。
18.暖泉镇特色辣椒种植补贴项目:补贴资金414.704万元,实际种植2066.77亩,补贴标准为:2000元/亩,应补贴413.354万元,需核减资金1.35万元。
19.宁乡镇光伏、核桃林下种植补贴项目:投资70万元,实际结算支付67.4862万元,需核减资金2.5138万元。
20.武家庄镇核桃林下、光伏下种植奖补项目:投资77.4万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需核减资金0.0574万元。
21.雷家庄村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100万元,2024年已安排80万元,2025年安排20万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需核减资金9.490447万元。
22.2025年小额贷款贴息项目:投资150.25万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需核减资金32.593328万元。
23.武家庄镇“木耳贷”贴息项目:投资11.68万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需核减资金0.727918万元。
24.下枣林乡“木耳贷”贴息项目:投资7.71万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需核减资金5.136692万元。
25.三角庄村养殖小区示范项目(一期):投资10万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未达到支付条件,需核减资金10万元。
(二)乡村建设行动项目40个,涉及资金674.798778万元。
26.金罗镇岔上村村级道路硬化项目:投资180万元,实际结算支付179.095497万元,需核减资金0.904503万元。
27.枝柯镇师庄村及所属小组道路硬化项目:投资130万元,实际结算支付128.600266万元,需核减资金1.399734万元。
28.枝柯镇三角庄村闫家峪小组道路硬化项目:投资79万元,实际结算支付77.558138万元,需核减资金1.441862万元。
29.枝柯镇张家沟村田间道路修缮项目:投资110万元,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未达到支付条件,需核减资金66.17748万元。
30.暖泉镇高崖头村桥梁建设项目:投资184万元,实际结算支付54.69009万元,需核减资金129.30991万元。
31.暖泉镇桥上村核桃园区道路硬化项目:投资150万元,实际结算支付111.7154万元,需核减资金38.2846万元。
32.暖泉镇沙塘村旧街道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投资160万元,实际结算支付99.016477万元,需核减资金60.983523万元。
33.暖泉镇青楼村核桃园区道路硬化工程项目:投资180万元,实际结算支付179.3644万元,需核减资金0.6356万元。
34.暖泉镇乾村南沟田间道路硬化项目:投资80万元,实际结算支付79.1294万元,需核减资金0.8706万元。
35.暖泉镇王家庄村过水路面修建项目:投资99.4万元,实际结算支付95.6885万元,需核减资金3.7115万元。
36.宣化庄村新建及硬化核桃园区道路项目:总投资110万元,2024年已安排61.5万元,2025年安排48.5万元。实际结算支付99.6万元,需核减资金10.4万元。
37.武家庄镇上庄村牧峪-红墕-后山自然村道路硬化项目:投资198万元,实际结算支付196.789146万元,需核减资金1.210854万元。
38.武家庄镇张家庄村产业园区路硬化项目:投资190万元,实际结算支付189.372174万元,需核减资金0.627826万元。
39.下枣林乡神圪垯阳坡村旅游重点村连接道路建设项目:投资184万元,实际结算支付168.7477万元,需核减资金15.2523万元。
40.下枣林乡麦地墕交叉路口防护项目:投资67万元,实际结算支付66.381192万元,需核减资金0.618808万元。
41.下枣林乡刘家塔村树则岭小组坍塌路面维修项目:投资52万元,实际结算支付51.938963万元,需核减资金0.061037万元。
42.宁乡镇郝家岭村供水工程项目:投资65万元,实际结算支付63.351464万元,需核减资金1.648536万元。
43.宁乡镇郝家岭村大各咀道路排水维修项目:投资49.9万元,实际结算支付49.10551万元,需核减资金0.79449万元。
44.金罗镇尧峪村供水工程项目:投资278.6481万元,实际结算支付111.45924万元,需核减资金167.18886万元。
45.枝柯镇师庄村会湾小组饮水安全维护养护项目:投资17.5万元,实际结算支付17.476437万元,需核减资金0.023563万元。
46.枝柯镇南大井村后师峪自然村人畜饮水蓄水池,水泵房建设项目:投资15万元,实际结算支付14.254173万元,需核减资金0.745827万元。
47.枝柯镇南大井村獐鸣小组高岸沟人畜饮水管路铺设项目:总投资15万元,因深井水位持续下降,客观原因无法实施。需核减资金15万元。
48.三角庄村防洪水渠管道建设项目:总投资20万元,实际结算支付17.403179万元,需核减资金2.596821万元。
49.暖泉镇桔槔村安全饮水项目:投资389万元,实际结算支付291.30529万元,需核减资金97.69471万元。
50.暖泉镇兰家庄村安全饮水项目:投资22万元,实际结算支付17.290724万元,需核减资金4.709276万元。
51.暖泉镇韩家庄堡村小组蓄水池扩建项目:投资40万元,实际结算支付24.444743万元,需核减资金15.555257万元。
52.暖泉镇刘家坪村香菇基地排洪渠项目:投资65万元,实际结算支付63.930995万元,需核减资金1.069005万元。
53.暖泉镇乾村饮水项目:投资140万元,实际结算支付133.781608万元,需核减资金6.218392万元。
54.暖泉镇青楼村安全饮水项目:投资18万元,实际结算支付17.508762万元,需核减资金0.491238万元。
55.暖泉镇宣化庄村新建水窑项目:投资30万元,实际结算支付26.750052万元,需核减资金3.249948万元。
56.2025年乡村振兴示范村专项扶持资金弓阳村户外立柱防水高清LED显示屏安装建设项目:投资50万元,实际结算支付49.50648万元,需核减资金0.49352万元。
57.武家庄镇北沟自然村水源井修复项目:投资36万元,实际结算支付35.745343万元,需核减资金0.254657万元。
58.武家庄镇上庄村联村饮水工程项目:投资59万元,实际结算支付58.891593万元,需核减资金0.108407万元。
59.武家庄镇武家庄村南垣饮水工程项目:投资45万元,实际结算支付44.896358万元,需核减资金0.103642万元。
60.武家庄镇张家庄村供水工程项目:投资303万元,实际结算支付302.78789万元,需核减资金0.21211万元。
61.武家庄镇刘家圪垛村供水工程项目:投资175万元,实际结算支付174.864679万元,需核减资金0.135321万元。
62.下枣林乡朱家庄村炭窑沟饮水项目:投资116万元,实际结算支付114.801061万元,需核减资金1.198939万元。
63.下枣林乡上寺头村自来水入户水管改造项目:投资126万元,实际结算支付107.549935万元,需核减资金18.450065万元。
64.下枣林乡岔沟村人畜饮水工程项目:投资155万元,实际结算支付153.004238万元,需核减资金1.995762万元。
65.下枣林乡神圪垯村饮水工程项目:投资110万元,实际结算支付107.029705万元,需核减资金2.970295万元。
(三)就业项目1个,涉及资金15.12万元。
66.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项目:投资200万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需核减资金15.12万元。
(四)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个,涉及资金21万元。
67.雨露计划项目:投资180万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需核减资金21万元。
调增资金项目7个,涉及资金1004.086847万元。
(一)产业发展项目5个,涉及资金991.600447万元。
1.关上村黑木耳菌棒奖补项目:补贴资金1248.258565万元,用于栽植黑木耳菌棒1669.7929万棒,补贴标准为:0.8元/棒,应补贴1335.83432万元,需新增安排87.575755万元。
2.下枣林乡黑木耳菌棒奖补项目:补贴资金130.79496万元,用于栽植黑木耳菌棒148.6521万棒,补贴标准:0.8元/棒,应补贴133.78689万元,需新增安排2.99193万元。
3.2025年生猪圈舍补贴项目:补贴资金900万元,用于补贴2024年12月-2025年11月新建/改扩建圈舍建设项目,鼓励养殖户扩大规模、增加投入,补助标准:存栏1000头以上规模场,新建或扩建圈舍(补贴标准:200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补贴(补贴标准:5万元/户);存栏3000头以上规模场,新建或扩建圈舍(补贴标准:260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补贴(补贴标准:10万元/户);存栏5000头以上规模场,新建或扩建圈舍(补贴标准:320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补贴(补贴标准:50万元/户),已安排资金400万元,需新增安排500万元。
4.2025年生猪商品猪补贴项目:补贴资金960.40012万元,用于补贴2024年12月-2025年11月商品肥猪出栏,鼓励养殖户扩大规模、增加投入,补贴标准:80元/头。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需新增安排400.412762元。
5.病死畜禽及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市级配套项目:投资4.66万元,用于集中处理病死畜禽3334头及病害产品3270公斤。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需新增安排0.62元。
(二)乡村建设行动项目2个,涉及资金12.4864万元。
6.下枣林乡付家塔九盘岭和陶家岭饮水入户工程:总投资180万元,用于九盘岭饮水入户50户,陶家岭70户,1户一个检查井及配套水表、阀门,配套7000m的管道,新建200立方的蓄水池,路面恢复等修复工程。根据实施情况,还需新增安排10.5万元。
7.下枣林乡神圪垯村背坡农村道路边坡治理防护工程:总投资93.19万元,用于九背坡农村道路边坡治理,M7.5片石挡土墙807.2m³,M7.5片石护面墙978.46m³。根据实施情况,还需新增安排1.9864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协作配合,落实好本行业涉及的项目,并指导乡镇开展工作,确保项目有人管、有人干。要把项目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
(二)规范运作。各乡镇、各部门实施项目要做到程序规范、阳光作业、按期完工。一是严格执行项目公开公示制度,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项目资金透明度。二是严把验收关,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到项目,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和闲置浪费。三是倒排工期,按序时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支付。
(三)强化监管。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常态化,进一步强化监管主体责任,实施过程中,实行月报告、季通报、年考评制。乡镇(部门)以月报告工作进展;财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定期检查督促,对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有效推动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使资金发挥应有的绩效。
附件: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表1.xls
政策咨询:农业农村局 办公室 53006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