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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阳县2024年度衔接资金使用年终调整补充方案》的通知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4-12-11 11:14

中政发〔202419

中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阳县2024年度衔接资金使用年终调整补充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中阳县2024年度衔接资金使用年终调整补充方案》已经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阳县人民政府 

202412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2024年度衔接资金使用年终

调整补充方案

为使用好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整合规模

2024年使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为18570.7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衔接资金7445万元,省级专项衔接资金2610.84万元,市级专项衔接1914.91万元;资金县级预算安排专项资金6600万元。

二、调整情况

调减资金的项目60个,涉及资金688.79288万元,其中包含绩效评价问题整改资金32.868744万元。

(一)产业类涉及30个项目,涉及资金316.506235万元。

1.2023年枝柯镇黑木耳菌棒奖补项目:补贴资金16.055万元,经验收实际种植73.9万棒,应补贴7.39万元,需核减资金8.665万元。

2.武家庄镇黑木耳菌棒奖补项目:补贴资金315万元,经验收实际种植449.5万棒,应补贴314.65万元,需核减资金0.35万元。

3. 2023年香菇种植项目:投资61.33万元,根据实施情况需核减资金0.0018万元。

4.食用菌菌棒生产基地建设:投资50万元,因项目未实施需核减资金50万元。

5.肉羊养殖补贴项目:投资26.18万元,根据实施情况需核减资金0.005万元。

6.刘家圪垛村辣椒种植补贴项目:补贴资金30万元,经验收实际种植147亩,应补贴29.4万元,需核减资金0.6万元。

7.暖泉镇核桃林下、光伏下种植奖补项目:投资88.08万元,实际结算支付88.0792万元,需核减资金0.0008万元。

8.青楼村辣椒加工厂配套工程:投资96万元,实际结算支付95.38万元,需核减资金0.62万元。

9.村集体经济壮大扶持资金项目:投资70万元,实际结算支付67.88万元,需核减资金2.12万元。

10.张家沟村委烤馍馍厂建设项目:投资93万元,实际结算支付92.889685万元,需核减资金0.110315万元。

11.师庄村村集体经济壮大扶持资金项目:投资70万元,项目合同价68.9万元,需核减资金1.1万元。

12.中阳县2023年经济林(核桃)品种改良项目:总投资648万元,2023年已安排318.4万元,2024年安排329.6万元。验收结算支付325.944798万元,需核减资金3.655202万元。

13. 2023年国营林场灌木林地改培项目:总投资147万元,2023年已安排103万元,2024年安排44万元。实际结算支付36.860147万元,需核减资金7.139853万元。

14. 2024年灌木林地改培项目:总投资120万元,2024年安排79.926万元。根据验收支付78.692856万元,需核减资金1.233144万元。

15.国家储备林及林业扶贫项目:总投资161.683809万元,根据验收支付156.238273万元,需核减资金5.445536万元。

16.上垣村经济林(核桃)品种改良项目:总投资219.65万元,2023年已安排154万元,2024年安排65.65万元。实际结算支付43.591618万元,需核减资金22.058382万元。

17.岳家山村核桃园区道路维修项目:投资55万元,实际结算支付49.2万元,需核减资金5.8万元。

18.苏北线直达河底村落家坡养殖基地道路建设项目:投资90万元,实际结算支付86.4278万元,需核减资金3.5722万元。

19.暖泉村产业配套项目:投资49万元,实际结算支付48.432687万元,需核减资金0.567313万元。

20.衡昶林麝养殖场建设项目:投资24万元,由于前期投资没有达到项目申报时候的预期,需核减资金24万元。

21.弓阳村雾雨沟林麝驯养繁育厂项目:总投资400万元,补助32万元。由于前期投资没有达到项目申报时候的预期,需核减资金32万元。

22.“木耳贷”贴息项目:投资55.844639万元,实际结算支付55.738889万元,需核减资金0.10575万元。

23.良种猪补贴:投资 20万元,因项目未实施需核减资金20万元。

24.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投资120万元,因项目未实施需核减资金30万元。

25.净作大豆:投资60万元,鑫盛种养专业合作社未完成计划任务需核减资金20万元。

26.新增能繁母猪:投资32.88万元,因今年市场原因,未新增能繁母猪,需核减资金32.88万元。

27.有机旱作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投资60万元,因种植亩数不满足1000亩示范种植的要求,需核减资金15万元。

28.新型抗旱保水缓释剂试点:投资20万元,抗旱保水缓释剂成交价为19.88,需核减资金0.12万元。

29.985产业链扶持项目(生猪):投资50万元,用于围绕生猪产业,充分利用政策优势,打造生猪大县。根据实施情况,需核减资金20万元。

30.小额信贷贴息项目:投资222.9万元,用于对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进行小额信贷贴息。根据实施情况,需核减资金9.35594万元。

(二)基础设施项目29个,涉及资金337.286645万元。

31.三角庄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投资80万元,实际结算支付79.53万元,需核减资金0.47万元。

32.南大井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投资98万元,实际结算支付97.903478万元,需核减资金0.096522万元。

33.师庄村村巷硬化工程项目:投资179万元,实际结算支付178.5651万元,需核减资金0.4349万元。

34.金罗镇高家沟道路工程项目:总投资155万元,实际结算支付153.303655万元,需核减资金1.696345万元。

35.下枣林村冯家坡小组通道路硬化提升项目:投资110万元,实际结算支付105.618万元,需核减资金4.382万元。

36.上桥村水管网改造项目二期投资98万元,实际结算支付80.877115万元,需核减资金17.122885万元。

37.南大井村自来水管网改造项目:投资98万元,实际结算支付90.011923万元,需核减资金7.988077万元。

38.金罗镇安全饮水维修工程项目:总投资50万元,实际结算支付49.971433万元,需核减资金0.028567万元。

39.金罗村消除旱井水项目:总投资92.2万元,实际结算支付85.734719万元,需核减资金6.465281万元。

40.益家村消除旱井水项目:总投资76.8万元,实际结算支付76.355万元,需核减资金0.445万元。

41.金罗村尧沟排洪渠建设项目一期总投资441万元,2023年已安排100万元,2024年安排341万元。实际结算支付340.782357万元,需核减资金0.217643万元。

42.金罗村二期居民自来水饮用及污水排放项目:总投资230万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需核减资金43.7万元。

43.金罗镇寺焉等村输水管线项目:总投资50万元,根据实施情况,需核减资金50万元。

44.刘家坪村委大营小组饮水工程项目:投资53万元,实际结算支付52.953909万元,需核减资金0.046091万元。

45.张家庄村饮水改造项目:投资58万元,实际结算支付56.642256万元,需核减资金1.357744万元。

46.下枣林村冯家坡小组提水工程项目:投资160万元,实际结算支付159.3万元,需核减资金0.7万元。

47.罗家墕村冯家坡小组饮水设施入户工程项目:投资52万元,实际结算支付41.555239万元,需核减资金10.444761万元。

48.上寺头水源井及管路提升项目:投资165万元实际结算支付162.151511万元,需核减资金2.848489万元。

49.付家塔水源井项目:投资90万元,实际结算支付79.807525万元,需核减资金10.192475万元。

50.水质提升项目:总投资164万元,实际结算支付161.069801万元,需核减资金2.930199万元。

51.郝家岭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总投资27万元,实际结算支付18.88万元,需核减资金8.12万元。

52.张家沟村路灯安装项目:投资33.08万元,实际结算支付32.820429万元,需核减资金0.259571万元。

53.宁乡镇村级提档升级项目:投资100万元,实际结算支付99.819288万元,需核减资金0.180712万元。

54.枝柯镇村级提档升级项目:投资200万元,根据实施情况,需核减资金93.849383万元(使用衔接资金60.980639万元,绩效评价问题整改资金32.868744万元)。

55.武家庄镇村级提档升级项目:投资167.10552万元,实际结算支付146.10552万元,需核减资金21万元。

56.下枣林乡村级提档升级项目:投资200万元,实际结算支付158.16万元,需核减资金41.84万元。

57.弓阳村民宿提升项目:投资50万元,实际结算支付49.53万元,需核减资金0.47万元。

58.暖泉镇车鸣峪村委万年饱村环境整治工程:投资150万元,实际结算支付148万元,需核减资金2万元。

59.神圪垯村居民改造提升项目:总投资50万元,实际结算支付42万元,需核减资金8万元。

(三)其他类项目1个,涉及资金35万元。

60.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投资35万元,该项目未实施,需核减资金35万元。

三、使用方向

2024年使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年中调整时,安排了部分资金的项目年终调增资金13个,涉及资金658.79288万元;新增项目1个,涉及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其中:

(一)调增资金项目13个,涉及资金658.79288万元。其中产业类项目12个,涉及资金650.10288万元,其中包含绩效评价问题整改资金32.868744万元;其他类项目1个,涉及资金8.69万元。

产业类项目12个:

1.枝柯镇黑木耳菌棒奖补项:补贴资金88.732万元,用于栽植黑木耳菌棒126.76万棒,补贴标准:0.9棒,已补贴0.7棒。按照补贴标准:0.9,应补贴101.408万元,需新增安排12.676万元。

2.金罗镇黑木耳菌棒奖补项目:补贴资金31.64万元,用于栽植黑木耳菌棒45.2万棒,补贴标准:0.9棒,已补贴0.7棒。按照补贴标准:0.8,应补贴36.16万元,需新增安排4.52万元。

3.暖泉片区黑木耳菌棒奖补项目:补贴资金255.5万元,用于栽植黑木耳菌棒365万棒,补贴标准:0.9棒,已补贴0.7棒。按照补贴标准:0.8需新增安排36.5万元

4.车鸣峪村黑木耳菌棒奖补项目:补贴资金130.2万元,用于栽植黑木耳菌棒186万棒,补贴标准:0.9棒,已补贴0.7棒。按照补贴标准:0.8需新增安排18.6万元

5.关上村黑木耳菌棒奖补项目:补贴资金993.37656万元,用于栽植黑木耳菌棒1571.2376万棒,补贴标准:0.9棒,已补贴0.7棒。应补贴1099.86632,已安排993.37656。按照补贴标准:0.8需新增安排263.61352万元(使用衔接资金230.744776万元,绩效评价问题整改资金32.868744万元)

6.刘家坪村黑木耳菌棒奖补项目:补贴资金861.69552万元,用于栽植黑木耳菌棒1230.9936万棒,补贴标准:0.9棒,已补贴0.7棒。按照补贴标准:0.8需新增安排123.09936万元

7.河底村黑木耳菌棒奖补项目:补贴资金394.8万元,用于栽植黑木耳菌棒564万棒,补贴标准:0.9棒,已补贴0.7棒。按照补贴标准:0.8需新增安排56.4万元

8.弓阳村黑木耳菌棒奖补项目:补贴资金397.908万元,用于栽植黑木耳菌棒568.44万棒,补贴标准:0.8棒,已补贴0.7棒。按照补贴标准:0.8需新增安排56.844万元

9.凤尾村黑木耳菌棒奖补项目:补贴资金44.8万元,用于栽植黑木耳菌棒64万棒,补贴标准:0.8棒,本次安排0.7棒。按照补贴标准:0.8需新增安排6.4万元

10.武家庄镇黑木耳菌棒奖补项目:补贴资金314.65万元,用于栽植黑木耳菌棒449.5万棒,补贴标准:0.8棒,已补贴0.7棒。按照补贴标准:0.8需新增安排44.95万元

11.下枣林乡黑木耳菌棒奖补项目:补贴资金163.45万元,用于栽植黑木耳菌棒233.5万棒,补贴标准:0.9棒,已补贴0.7棒。按照补贴标准:0.8需新增安排23.35万元

12.生猪仔猪补贴项目:补贴资金82.587万元,用于补贴202312-202411月仔猪出栏,鼓励养殖户扩大规模、增加投入,补贴标准:30头。根据实施情况,需新增安排3.15万元。

其他类项目1个:

13.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项目:补贴资金184万元,为全县县外务工人员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根据实施情况,需新增安排8.69万元。

(二)新增项目1个,涉及资金30万元

1.畜牧种业振兴项目:用于场地平整约2800平方米,外墙围护结构采用浆砌石(三面山体围护),基础埋深约500mm,下底宽2200mm,上底宽800mm。后围护浆砌石墙体高5.1m、长43.5m,南向侧浆砌石墙体高4.5m、长67m,北向侧浆砌石墙体高3.2m、长48m,共约1000立方米。需新增安排30万元。

、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协作配合,落实好本行业涉及的项目,并指导乡镇开展工作,确保项目有人管、有人干。要把项目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

(二)规范运作。乡镇、部门实施项目要做到程序规范、阳光作业、按期完工。一是严格执行项目公开公示制度,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项目资金透明度。二是严把验收关,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到项目,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和闲置浪费。三是倒排工期,按序时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支付。

(三)强化监管。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常态化,进一步强化监管主体责任,实施过程中,实行月报告、季通报、年考评制。乡镇(部门)以月报告工作进展;财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定期检查督促,对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有效推动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使资金发挥应有的绩效。

附件:中政发%5B2024%5D19号附件:2024年度衔接资金使用年终调整补充方案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