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办发〔2026〕4号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阳县第六批行政许可事项
划转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全面落实《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县第六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计划水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水规发〔2023〕3号)文件精神,将首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取用水计划审批,调整回县水利局实施。
2.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自然资规〔2025〕3号)文件精神,将首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建设工程规划核验(验收)、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核发2项审批事项,调整回县自然资源局实施。
3.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64号)文件精神,将县卫生健康局的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共5项审批事项,调整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实施。
现将《中阳县第六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落实审批主体责任,强化业务培训,健全审批制度,优化办理流程,确保事项接得住、办得好;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作,建立审管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保障审批工作无缝衔接、规范高效开展,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连续性、便捷性。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说明:此件不属于政策性文件,不作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