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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阳县2025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5-07-19 15:56


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中阳县2025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719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2025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补齐我县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根据省市关于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山西省县域商业建设类型划分标准指南》,结合我县商贸网点数量、规模、发展水平等业态发展状况,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方式,实行市场化运作,聚焦县域商业体系中的市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强弱项、补短板,整合现有资源,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到2025年底,县乡村三级商业网点、县域物流枢纽、乡村末端物流、物流资源整合和农村电子商务等约束性指标总体达标,我县县域商业发展水平整体达到“基本型”,金罗镇、暖泉镇力争达到“增强型”,宁乡镇积极创建“提升型”。

二、重点任务

2025年底,建成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级为基础的“1+6+N”的商贸物流融合发展的县域商业体系,即建设1个县级物流快递配送中心、改造升级6个乡镇商贸中心、改造提升N个村级便民服务网点。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1.分类型改造升级乡镇商贸中心

1)武家庄、下枣林、枝柯3个乡镇达基本型

建设内容: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升级改造1个乡镇商贸中心。经营面积不低于120㎡,统一配备门头、货架、收银设备、电子秤、监控系统及数字终端;根据实际需求配套冷链设备、供暖设备、消防设备等设施。

实现功能:商品陈列规范,实行明码标价;提供包括果蔬肉蛋奶、食品、洗护用品、日用百货等商品零售,满足周边居民日常和实用型消费;提供农产品代收代存、代买代卖等便民服务;商贸中心周边集聚餐饮、理发等基本生活服务。

建设方式:鼓励遴选确定的商贸流通企业与乡镇推荐的经营主体合作,采用自建、入股合作、供应链下沉等市场化方式进行建设。

补助内容及标准:对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场地装饰装修、场地环境美化亮化等给予适当补助,单个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50%,单个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8万元。

2)暖泉、金罗2个乡镇力争达到增强型

建设内容: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升级改造1个乡镇商贸中心。经营面积不低于200㎡;除配备门头、货架、收银设备、电子秤、监控系统及数字终端等必需设施设备外,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冷链设备、供暖设备、消防设备、休闲娱乐设施、临时停车位等辅助设备。

实现功能:除具备基本型功能外,同时具备提供小家电、服装、鞋帽、家纺等商品销售;提供维修、洗衣、修鞋、快递收发等便民服务。

建设方式:同上。

补助内容及标准:对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场地装饰装修、场地环境美化亮化等给予适当补助,单个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50%,单个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2万元。

3)宁乡镇积极创建提升型

建设内容:在县城所在地改造升级至少1个县城综合商贸中心。经营面积不低于1000㎡;实现生鲜、餐饮、服饰、家居家电、日用百货等分区经营;配备自助收银、线上商场、食品加工、冷链冷库、供暖设备、消防设备、休闲娱乐设施、临时停车位等设施设备。

实现功能:除具备增强型功能外,同时具备提供品牌服饰、大家电、家居家纺、美容美妆、文化创意等居民高档、品牌消费服务。

补助内容及标准支持宁乡镇范围内商贸流通企业按照提升型标准进行创建。对达到提升型且2025年首次纳入统计库的商贸流通企业补助5万元;对达到提升型且近三年连续纳入统计库并正常运行的商贸流通企业补助10万元。

2.改造提升村级便民服务网点

建设范围:覆盖金罗镇、暖泉镇、下枣林乡、武家庄、枝柯镇5个乡镇。在除乡镇政府所在地外人口相对集中的村,依托现有的夫妻店、小卖部、农村电商服务站等,优化提升一批村级便民服务网点,优先覆盖“黄河一号旅游公路”沿线村。

建设内容:经营面积至少30㎡;统一配备门头、货架、收银设备;根据实际需求配备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

实现功能:提供油盐酱醋、小食品、日杂用品等生活必需品;支持水、电等生活缴费,开展快递收发、农资信息咨询、农产品代收代存、代买代卖等便民服务,实现“一点多能、一网多用”。

建设方式:鼓励遴选确定的商贸流通企业与乡镇推荐的网点经营主体合作,采用合作共建、加盟联营等方式进行建设,推动网点升级。

补助内容及标准:对设施设备提升、场地环境亮化等给予适当补助,单个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50%,单个最高补助不超过2万元。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1.升级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建设内容:升级改造1000㎡以上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配置自动化分拣线智能化设备,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等全流程设施。

实现功能:实现仓储、分拣、中转、配送、服务“五个统一”,降本增效、统仓共配,快递配送县乡双向48小时内送达。

建设方式:引导乡村e镇项目运营企业与本地物流配送龙头企业进行合作;整合“三通一达”及邮政等快递企业资源,建立企业联盟,进驻配送中心。

补助内容及标准:统筹中阳县乡村e镇项目物流板块资金,对设施设备提升、扩仓增容项目、系统软件升级等给予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5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70万元。

2.优化乡村物流配送点

优化调整农村电商服务站,统筹村邮站、村级便民服务网点等资源,推动形成“多站合一、一点多能”村级综合服务网络,实现快递收发、日用品配送、农特产品上下行等便民服务直达快送。

(三)搭建稳定的农产品消费渠道

建设内容:依托电子商务OTO展销中心场所,建立中阳县消费帮扶超市。

建设及运营方式:采用“政府引导企业运营”机制,通过公开遴选确定经营主体;经营主体自筹资金进行改造运营,政府提供场地及水、暖等基础设施。

实现功能:集中展销中阳县优质特色农产品,打造县域农产品展销窗口;推动消费帮扶超市与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农村电商服务站、村级便民服务网点上下行联动,建立稳定的“供销运”渠道,形成县乡村三级商贸流通网络。

(四)推动商贸流通与物流快递融合发展

建设内容:建设中阳县商贸信息服务平台

建设及运营方式:通过公开方式采购商贸信息服务系统软件、硬件设施及运营服务;支持本地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入驻信息服务平台,展销我县特色农产品,促进产销对接,助力农产品上行。

实现功能:主要实现线上商城交易、数据采集分析、物流配送跟踪、商业网点监测等功能;实时采集县乡商贸中心、村级便民服务点等销售数据,通过数据分析,进一步辅助监管企业运营,不断畅通商贸物流县域“微循环”。

三、实施步骤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原则,分以下四个阶段推进:

(一)调研摸底阶段(2025515日—615日)

全面走访县域内各商贸流通企业、乡镇门店商户、村级便民服务点等,实地查看网点分布及运行情况,准确摸清现有商业网点现状,收集掌握各商业网点的建设需求和合作意向;全面摸清我县快递物流企业、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及村邮站的覆盖情况、配送效率及农产品上行渠道等实际情况,了解掌握建设意愿和实际需求。

(二)遴选运营主体阶段(2025616日—731日)

1.遴选确定建设运营主体。公开遴选具备资质和经验的商贸流通企业建设运营乡镇商贸中心和村级便民网点;公开遴选商贸流通企业建设运营中阳县消费帮扶超市;引导乡村e镇项目实施主体公开遴选物流快递企业,建设县级物流快递配送中心。

2.推荐确定乡村两级商贸网点合作主体。乡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超市、夫妻店、小卖部、电商服务站等市场经营主体;遴选确定的商贸流通企业与乡镇推荐的市场经营主体进行对接,通过“自建合作”“供应链下沉”等市场模式签订合作协议。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581日—1015日)

分类推进乡镇商贸中心和村级便民服务网点改造升级建设;

组织采购商贸信息服务平台软硬件以及运营服务商;建成运行中阳县消费帮扶超市;升级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四)验收总结阶段(20251016日—1115日)

1.自查整改。各实施主体对照建设标准开展自查,提交完工报告及资金使用凭证,对未达标环节进行限期整改。

2.评估验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商业体系设施设备达标情况、功能实现效果及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性等进行综合评估,县工科(商务)局牵头组织联合验收,并根据验收结论拨付资金。

3.巩固提升。总结提炼经验模式,建立健全长效运营机制,加强管理考核,确保可持续发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保持中阳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架构稳定,动态调整成员单位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县工科局。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项目管理、日常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与监管;县交通局负责物流配送体系规划建设与协调;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上行渠道搭建与协调;各乡镇负责网点选址协调和乡村两级商贸经营主体推荐;遴选确定的商贸流通企业负责乡镇商贸中心和村级便民服务网点建设运营;乡村e镇项目运营企业与合作的物流配送企业负责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二)强化项目管理

建立健全企业遴选、组织实施、资金拨付、管理考核全流程机制制度,严格规范推荐、审核、公示、验收等实施环节;分项目设立进度台账,加强日常指导,定期调度督查,保障县域商业体系按质按期完成。

(三)规范资金使用

建立健全2025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制度,明确支持方向、标准、申报流程及负面清单;建立联合审核制度,引入审计、纪检监察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动态监测商业网点运营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考核管理

出台县域商业网点运营管理制度,监督监测县城综合商贸中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消费帮扶超市、乡镇商贸中心、村级便民服务网点、农村电商服务站等运营情况,动态调整经营主体,对考核优秀的给予通报表彰,在后续管理中优先扶持;对未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取消合作资格和后续政策扶持。

附件: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资金安排计划表

附件:

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资金安排计划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类别

商贸中心建设区域

数量(个)

拟补助金额

(万元)

建设内容及功能要求

备注

1

升级改造乡镇商贸中心

达到

基本型

3

下枣林乡商贸中心

1

8

1.规模:经营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
2.
具备功能:实行明码标价,商品陈列规范;提供包括蔬菜肉蛋奶、食品、洗护用品等商品零售,满足周边居民日常和实用型消费;提供农产品收购、代买代卖等便民服务;聚集餐饮、理发等基本生活服务。

3.设施设备:统一配备门头、货架、收银设备、电子秤、监控系统及数字终端;根据实际需求冷链设备、供暖设备、消防设备等设施设备。


2

武家庄镇商贸中心

1

8

3

枝柯镇商贸

中心

1

8

4

力争

达到

增强型

2

暖泉镇商贸

中心

1

12

1.规模:经营面积不低于200
2.
具备功能:除具备基本型功能外,同时具备提供小家电、服装、鞋帽、家纺等商品销售;提供维修、洗衣、修鞋、快递收发等便民服务。

3.设施设备:除配备基本型的必需设施设备外,可根据实际需求增配休闲娱乐设施、临时停车位等辅助设备。


5

金罗镇商贸

中心

1

12

6


积极

创建

提升型

宁乡镇商贸中心

1


1.规模:经营面积不低于1000㎡。

2.具备功能:除具备增强型功能外,同时具备提供品牌服饰、大家电、家居家纺、美容美妆、文化创意等居民高档、品牌消费服务。

3.设施设备:实现生鲜、餐饮、服饰、家居家电、日用百货等分区经营;配备自助收银、线上商场、食品加工、冷链冷库、休闲娱乐设施、临时停车位等设施设备。

补助金额根据《工作方案》 执行

7

升级改造村级便民服务网点

全部达到基本型

暖泉镇

8

每个最高不超过2万元

1.规模:经营面积至少在30㎡。

2.设施设备:统一配备门头、货架、收银设备;开展销售业务培训;根据需求配备监控等系统设备。

3.具备功能:提供油盐酱醋、小食品、日杂用品等生活必需品;支持水、电等生活缴费,开展快递收发、农资信息咨询、农产品代买代卖等便民服务,实现“一点多能、一网多用”。

1.网点名单以乡镇推荐为主。

2.优先改造升级“黄河一号旅游公路”沿线网点。

8

金罗镇

9

9

下枣林

3

10

武家庄

3

11

枝柯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