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办发〔2024〕4号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阳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中阳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工作,深入推进中央环保督查精神,严格落实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结合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要求,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改善我县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立足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的原则,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为目标,完善扶持政策,拓宽利用渠道,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形成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利益链接机制,推动形成布局和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发展格局,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秸秆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是宝贵资源,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改善农业农村环境、防范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大气污染的重要抓手。坚持农用优先、多措并举,以肥料化、饲料化为重点,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为辅推进秸秆利用“五化”,因地制宜推广秸秆粉碎深耕翻埋、堆沤腐熟等肥料化科学还田技术,促进耕地地力提升,积极推动秸秆青贮、黄贮等饲料化技术,形成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推广秸秆成型燃料加工和燃煤供热的能源化利用技术。推广秸秆新型建材、制浆造纸、碳基肥等原料化利用技术,发展秸秆包装材料、秸秆餐具等产品,探索秸秆化工等利用新途径。推广食用菌基料化生产规模,发展秸秆基质育苗产业等基料化技术,扩大绿色种植面积。
(二)严禁秸秆焚烧。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秸秆焚烧危害性的认识,引导农民自觉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积极营造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的良好氛围。二是层层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加大行政管理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奖惩措施,加强对秸秆焚烧起火点的监控,提高广大农民有效利用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环境。
三、工作目标
(一)2023年我县粮食作物中玉米的面积5.4万亩,占比41%。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在暖泉镇推广玉米秸秆深挖还田和堆沤还田工作,在肉牛殖重点区枝柯镇和暖泉镇车鸣峪片推广秸秆饲料利用,在全县范围内重点宣传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以改善城市周边人员集中区域的大气净化状况。(二)建设秸秆综合利用样板。在暖泉镇打造3个秸秆深翻还田示范村,大力推广农作物机械采收、秸秆深翻还田、补充增施氮肥并进行冬季灌溉技术;在枝柯镇车和暖泉镇打造2个养殖企业秸秆饲料化利用试点,推广农作物秸秆青黄贮饲料利用技术、过腹还田循环利用技术等。 (三)培育市场主体。积极扶持暖泉镇弓阳村康和泰种养专业合作社和中阳县惠农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实施秸秆青贮回收。争取发展培育、发展5一一10家有条件进行农作物秸秆回收、贮运、利用的市场化主体,构建全域全覆盖的秸秆收贮运和加工利用网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工作,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高青山为组长,农业、财政、环保、国税、农机、农经、公安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长等为成员的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组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有关实施办法,研究解决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领导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和工作奖惩制度。
(二)加强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应用
要立足当地农情,以肥料化、饲料化为重点,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为辅推进秸秆利用“五化”,大力推广秸秆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和机械化直接换田,鼓励养殖场(户)和饲料企业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推广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技术,不断提升秸秆多元利用水平。不断总结秸秆综合利用的经验,推动实用技术;落地生效。统筹利用好农机购置补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政策,整合项目资金,形成推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强大合力。
(三)加大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技术培训、发放技术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电视台播放等形式,大力宣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以及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教育活动,讲好秸秆综合利用重大政策、典型案例,提高农民有效利用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环境,使科学利用、禁烧秸秆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四)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调度
严格按照《吕梁市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奖罚及预警问责规定》,领导组及成员单位定期深入各乡镇、村进行检查督查工作,并建立周报信息制度。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推进不力的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予以督促,并严格按照考核评价机制赋分和奖惩制度执行(附后),对工作推动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从而推动我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中阳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和工作奖惩制度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及分值 | 得分 | 备注 |
1 | 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 | 是否成立专门的机构,是否有专人负责。(10分机构加5分,专人加5分) | ||
2 | 有无具体工作方案。(5分) | |||
3 | 宣传是否到位(电视、广播、标语、微信、抖音)。(10分,一条2分,最多10分) | |||
4 | 秸杆利用市场主体运行情况。(15分有一家市场主体加5分,最多15分) | |||
5 | 秸杆综合利用率是否达到90%。(30分) | |||
6 | 露天秸杆焚烧行为。(30分,发现一次扣5分) | |||
7 | 奖惩制度 | 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推进不力,评分低于90分,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予以督促,总分超过95分,对乡镇或村予以工作经费追加奖励 ;发生一起秸秆焚烧行为罚款0.5万元。 |
政策解读:《中阳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工作方案》
政策咨询:农业农村局 办公室 530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