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办发〔2024〕3号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阳县暖泉镇乡村e镇“放管服”改革政策(试行)》《中阳县暖泉镇乡村e镇
培育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中阳县中阳县暖泉镇乡村e镇“放管服”改革政策(试行)》《中阳县暖泉镇乡村e镇培育奖励扶持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暖泉镇乡村e镇
“放管服”改革政策(试行)
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中阳县暖泉镇乡村e镇项目实施,根据省市县关于放管服优化政务环境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乡村e镇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为目标,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实现乡村e镇创新、可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实施办法
(一)在暖泉镇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设立“放管服”运行服务专门窗口,对入驻暖泉镇乡村e镇范围内从事电子商务以及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企业、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网货供应商、各类网店及跨境电商企业在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贴息等方面开辟便捷绿色通道,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二)暖泉镇乡村e镇运营企业对入驻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的企业免费提供办公场所、线上运营指导、培训孵化、直播带货等基础服务,开展代收代卖、网上缴费、金融、保险、法律咨询、网络服务、物流配送等一系列服务,提供SC食品生产许可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等咨询服务。
(三)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暖泉镇乡村e镇所在乡范围内的种植大户、合作社、电商企业、农村创业青年、网络主播等积极参与乡村e镇建设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代表予以奖励。
三、组织机构
为扎实推进乡村e镇“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营造更加便利的服务环境,特成立中阳县暖泉镇乡村e镇“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郭伟丰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福平 县工信(商务)局局长
高云平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成员:梁国平 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志强 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电商中心)主任
李要男 县工信(商务)局商务股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电子商务中心),主任由王志强兼任,负责统筹推进“放管服”各项政策落实。
中阳县暖泉镇乡村e镇培育奖励扶持办法(试行)
为有效推进中阳县暖泉镇乡村e镇(以下简称乡村e镇)培育工作,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加快推进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更好地发挥电子商务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中的推动与引领作用,根据《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培育乡村e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商建〔2022〕58 号)、《关于发展乡村e镇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晋商建〔2022〕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电商发展实际,特制定《中阳县暖泉镇乡村e镇培育奖励扶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如下:
一、奖补原则
(一)政府引导,营造环境。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调动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积极性,合理带动市场资源良性配置,形成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壮大的环境。
(二)突出重点,扶优扶强。对注册和引进到暖泉镇乡村e镇范围内,有竞争力和增长潜力的电子商务企业、网商重点扶持,以奖代补,示范带动电商整体发展,促进我县电商提档升级。
(三)规范管理,注重实效。规范奖补资金申报、评定和管理,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条件下择优选择,提高扶持政策安排的合理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二、奖补对象
乡村e镇所在乡(镇)范围内积极参与乡村e镇建设并作出突出贡献的种植户、合作社、电商企业、农村创业青年、网络主播等优秀代表。
三、扶持内容及标准
(一)新增主体培育政策
1.对入驻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的企业,两年内免收房租、水、暖、电(不含生产用电)费用,免费提供网络。
2.对注册地在乡村e镇范围内的企业,提供免费的营销策划、金融服务、代买代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研发设计、技术运维、安全认证、专利申请、交易追溯等咨询服务。
3.对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乡村e镇范围内新注册且连续经营满六个月的市场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电商主体3000元/户,其他市场主体2000元/户。
(二)带头企业奖励政策
4.乡村e镇范围内,通过自建平台或加入第三方平台(包含阿里巴巴、淘宝、天猫、抖音、京东、快手、拼多多、微信视频号、832采购、乐村淘等)开展网络销售的本地农特产品市场主体(包含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电商企业,年交易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8万元奖励。
(三)电商人才扶持政策
5.凡有志于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管理、科研、设计等人员,参加乡村e镇举办的各类电商培训,免收培训费。
6.对与暖泉镇乡村e镇运营企业签订一年以上电商人才孵化合作协议并通过主流媒体平台从事本地农特产品网络推广和销售活动的优秀个人,免费提供直播间、产品对接等相关服务。
7.对积极参加暖泉镇乡村e镇组织的电商培训活动,并获得助理电子商务师(初级互联网营销师),电子商务师(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中级互联网营销师)、高级电子商务师(高级互联网营销师)等资格证书的个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3000元、5000元。
8.对积极参加暖泉镇乡村e镇组织的电商人才培训活动,在单个自媒体主流直播平台粉丝数量超过1万,宣传和直播内容以中阳县旅游、生态、美食、文化、产业为主要内容的优秀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
9.对积极参加暖泉镇乡村e镇组织的电商运营培训活动,并在阿里巴巴、淘宝、天猫、抖音、京东、快手、拼多多等平台成功开店,运营期满半年以上且平台销售额达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优秀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一次性奖励。
(四)公共区域品牌推广政策
10.对积极参加暖泉镇乡村e镇组织并推荐展销会、网商对接会等展会活动的本地农产品企业,给予参展企业交通、食宿补助2000元/次;对参展企业中销售及订单额最高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每次仅限1户)。
11.对积极参加暖泉镇乡村e镇组织的直播带货活动的网红达人,且单次平台销售达1万元以上的,给予每次1000元奖励。
(五)跨境电商奖励政策
12.支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跨境贸易活动,全年网络零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按实际支付的平台服务费(凭合法有效凭证)给予50%的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六)金融扶持政策
13.在暖泉镇乡村e镇所在乡(镇)范围内,从事与乡村 e 镇相关产业的小微企业或个体户、合作社、种植户,在乡村e镇金融服务合作银行贷款,享金融贷款贴息,按银行贷款利率的50%予以贴息奖补,每户每年贴息最高不超过1万元。(不得与其他财政贴息政策同时享受)
(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激励政策
14.支持引进优质MCN机构。对MCN机构每年独家签约一名主播销售我县农特产品,主播年直播带货网络零售额达100万元(含100万元)、300万元(含3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8万元的奖励。
四、申报及发放流程
(一)申请资料
提交《中阳县暖泉镇乡村e镇奖励扶持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网店销售额截图凭证和部分订单流水复印件、银行流水复印件;贷款企业需提供建行中阳支行贷款发放复核单;跨境电商企业除上述材料外,将出口报关等相关凭证一并附在内。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另含电子版一份。
(二)审核程序
1.及时发布奖励扶持申报通知,以自愿申报为原则,由乡村e镇运营主体单位组织涉及企业按程序申报,原则上每年组织申报2次,组织申报时间为每年6月底前和12月底前完成。
2.由县电子商务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县财政局、乡镇等相关部门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对项目进行评审认定。
3.对拟奖励(补助)的项目名单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如无异议后予以确定,由乡村e镇运营主体单位将奖励(补助)资金拨付至各申报企业。
五、资金来源、管理和监督
1.奖补资金来源:省级财政下拨2022年支持乡村e镇(第二批)培育项目补助资金。
2.按规定及时公开扶持资金发放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3.奖励实行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一票否决”制。企业和经营者不依法规范经营,发生侵权、欺诈、商业贿赂、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违法违规事件的,不得享受奖励政策;对以虚假资料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撤销对其财政扶持并依法追偿。
六、附则
1.本奖励办法同一主体、同一项目不得与县级财政同类扶持政策重复享受。
2.本办法由中阳县暖泉乡村e镇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及解释。
3.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
附件:《中阳县暖泉镇乡村e镇奖励扶持补贴申请表》
附件:
中阳县暖泉镇乡村e镇奖励扶持补贴申请表
暖泉镇乡村e镇市场主体信息 | 公民 | 姓名* | 工作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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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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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法人/其他组织 | 企业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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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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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
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 信息内容 | 名称* | |||||||||||
文号 | 产生信息的时间 | ||||||||||||
信息描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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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在提交此表同时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
解读:1、《中阳县暖泉镇乡村e镇培育奖励扶持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中阳县暖泉镇乡村e镇“放管服”改革政策(试行)》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暖泉乡村e镇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530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