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办发〔2021〕35号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中阳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工作方案
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0〕64号)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21〕1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资金保障,健全长效机制,形成质量可靠、安全畅通、智慧绿色、群众满意的现代化农村公路网,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部门联动、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方监督有效、政府激励考核的工作格局。推动农村公路路长制高效运行,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通客车路段安全性保障到位,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全县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02%以内,农村公路养护机构设置率达到100%。
到2025年,全县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基本健全,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能力明显提升,形成品质高、网络畅、服务优、路域美的农村公路交通体系和高质量发展格局。
三、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一)加强统筹和指导监督
把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三农”工作统筹谋划,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指导督促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道路。交通局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出台有关农村公路政策,强化业务指导和政策引导。财政局负责县级补助资金的筹措,办理资金拨付,实施监督检查和重点绩效评价,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各级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保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履职能力建设和资金投入。县发展改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金融等部门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引导、支持和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
(责任单位:交通局、财政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二)落实乡村责任和发挥群众积极性
各乡镇要建立“分工明确、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保障机制,确定分管副职、负责部门和专职人员,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相关制度,建立稳定且增长的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指导所辖村组织好村道管理养护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村规民约。
村民委员会要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支持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并交由农民承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通过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为防返贫监测户等提供就业机会。
(责任单位:各乡镇)
四、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一)加大日常养护财政支持力度
2021年起,严格落实上级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6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4000元的工作要求。县级公共财政投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结合养护成本变化、农村公路里程、县自有财力等因素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责任单位:财政局、交通局、各乡镇)
(二)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财政局、交通局要建立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评估和奖补机制。结合实际,将评估结果与县级补助资金等相关投资挂钩,对各级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财政局和交通局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严禁农村公路建设采用施工方带资的建设—移交(BT)模式,严禁以“建养一体化”名义新增隐性债务,公共资金使用情况要按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审计局要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责任单位:财政局、交通局、审计局、各乡镇)
(三)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
坚持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发挥政府资金的撬动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材料和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
(责任单位:交通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各乡镇)
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一)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改革
将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模式吸收沿线脱贫户、边缘户参与日常巡查、日常保养,激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小修保养、养护工程、专项养护等专业性较强的养护工程,通过市场运作由专业化队伍承担;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通过签订长期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
(责任单位:交通局、各乡镇)
(二)加快推动旅游公路发展
将我县柏洼山、军山森林公园、神圪垯村、上顶山等公路打造成旅游公路,按旅游专用公路管理。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可根据公路交通状况,在旅游公路重要节点设置交通运行监测,采取必要的限行、禁行等交通管制措施,未经依法批准禁止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辆在旅游公路通行,提高旅游公路交通安全运行和公共服务能力,打造“畅安舒美绿”的智慧旅游公路。在旅游公路管养过程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环保理念,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保护好文物古迹、自然景观、水体、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制定出台我县旅游公路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交通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文旅局、各乡镇)
(三)强化制度建设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村公路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一步健全各级农村公路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坚持经济实用、绿色环保、科技创新理念,大力实施预防性养护,积极推行路面再生利用,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养护技术和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交通局、各乡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按照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深化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督促镇村压实责任,认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我县农村公路发展工作的指导推动。交通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强化考核监督。交通局负责对各乡镇管辖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或人员对所管辖的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巡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三)注重示范引领。各乡镇要围绕路长制、养护生产模式创新、信息化管理、美丽农村路、资金保障、投融资机制创新、信用评价机制、绩效考核等主题积极开展试点创建工作。交通局、财政局择优遴选部分试点加强跟踪指导,将示范性强、可复制的试点经验推广开来。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以试点、示范为引领,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品质。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宣传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策制度,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的积极作用,增强人民群众爱路护路的责任意识,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来,营造全社会广泛关心支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解读链接:1、图解:《中阳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2、文字解读:《中阳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交通局 农村公路养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