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中阳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百日行动”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
中阳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百日行动”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6月17日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6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政府决定,从2016年6月中旬开始,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百日行动”专项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百日行动”专项活动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建设“和美厚实小康中阳”和实施“大生态、大发展、大民生”的战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深入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通过“百日行动”专项活动,切实摸清全县地质灾害隐患底数及分布情况,全面落实监测监控、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等各项防治措施,强化地质灾害防治领导责任,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
根据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此次“百日行动”专项活动要集中围绕以下“五大方面”重点展开:
(一)地灾隐患大排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建专门的隐患排查队伍,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各类移民新村、新建小城镇、高陡边坡、山区削坡填沟建设的居民聚集区、采矿矿区、施工工地、临时工棚和旅游景点景区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特别是学校、医院、村庄、集市、工矿区等人员密集区,重大工程建设区、重点交通要道、重要设施周边地区以及其他地质灾害重大隐患区。地质灾害防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和分工,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二)防治措施大落实。对排查发现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要按照“六位一体”落实防治措施,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防治措施要逐点登记造册。对具有不稳定性且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要纳入地质灾害工程治理范围,对大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积极组织申报部、省级项目消除隐患。特别是各乡镇辖区内大型以上隐患点及重点防治区域要落实主要领导包点责任制度,通过制订防灾预案,落实相应的防、救、撤措施,确保实现防治工作目标。同时,各乡镇要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违法建筑、违法占地等人为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集中的治理整顿,要成立领导机构,制订清理整顿方案,组织开展基础排查,对能通过搬迁避让解除威胁的,要纳入搬迁规划,对难以实施工程治理和通过搬迁避让解除威胁的隐患,要明确专职监测人员,纳入监测监管系统,加强巡查监管。对未清理整顿并发生灾害的地方,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落实违法和监管问责。
(三)治理搬迁大推进。要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要求,落实县级配套治理搬迁资金,千方百计推进工程建设。要充分发挥各类资金效益,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车鸣峪乡人民政府要克服一切困难,确保上级下达我县2014至2016三个年度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140户的搬迁任务,新建房屋主体10月份必须竣工。其余乡镇要根据全县规划并结合区域内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积极申报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项目。
(四)防治知识大普及。各乡镇要加大隐患点一线科普知识的宣传,采取深入农户“到点宣传”、张贴宣传图册、刷写警示标语、运用电视媒体等形式,多方位的进行宣传活动。对基层干部要重点普及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和日常防治知识;对群测群防隐患点的具体监测人要重点普及地质灾害监测知识和监测技能;对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群众,要重点普及地质灾害基本常识和临灾前兆、自救互救等知识。同时,在“百日行动”专项活动期间,各乡镇要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防治区域书写三条以上固定标语,至少组织一次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演练,全力营造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防治标准大提升。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建设要求,各乡镇要在人、财、物等方面加大投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在机制、制度、预警等方面全面完善,稳步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实施步骤
本次“百日行动”专项活动从2016年6月20日开始至2016年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0日—6月27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全民防灾的浓厚氛围。
(二)排查摸底阶段(6月28日—7月18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对现有的和潜在的所有隐患进行彻底排查,进一步摸清灾害类型、规模等级、威胁人口、财产等情况,并登记造册。同时,对现有的和排查发现的新的隐患点要及时展开地质灾害防治。
(三)全面整治阶段(7月19日—9月18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采取针对性的整治措施。要按照“六位一体”要求落实责任,严密监测,重点防范。对于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尽快采取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
(四)总结验收阶段(9月19日—9月29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要以“百日行动”专项活动为契机,结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抓先进,树典型,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不足,查缺补漏,全面提升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百日行动”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百日行动”专项活动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武爱国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福平 政府办主任
冯建平 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乔耀云 宣传部副部长
张 帆 财政局局长
王占生 发改局局长
党有强 环保局局长
郭全生 教体局局长
刘建亮 民政局局长
王学彦 卫计局局长
郭振华 安监局局长
霍建国 住建局局长
张海廷 煤炭局局长
乔晋平 文物旅游局局长
苏哲平 人社局局长
郝志军 水务局局长
高青山 交通局局长
张中武 公路段段长
王海彦 气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张新平 公安局副局长
刘锦辉 农委主任
王勤海 林业局副局长
吴晋伟 电力分公司经理
王剑锋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明亮 广播电视台台长
刘建斌 联通公司经理
康溪流 移动公司经理
张建华 财保中阳支公司经理
靳奴林 人寿中阳支公司经理
任培忠 孝柳铁路中阳车站站长
韩 军 340省道汾阳至离石段养护中心主任
张志伟 宁乡镇镇长
王志宏 金罗镇镇长
成 军 枝柯镇镇长
张宏伟 暖泉镇镇长
李建军 武家庄镇镇长
高三亮 下枣林乡乡长
赵翔宇 车鸣峪乡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由冯建平同志兼任。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百日行动”专项活动的日常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百日行动”的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地质灾害防治“百日行动”专项活动是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战略举措。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本次活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摆上各级各部门的重要日程,要尽快成立领导机构,出台工作方案,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16〕36号文件要求,强化乡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对“百日行动”专项活动各乡镇和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指挥、亲自负责,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作战,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全面参与,乡(镇)政府要主动作为、一抓到底,自上而下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合力。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任务,细化分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全力做好“五大”重点工作。对全县原有的隐患点和本次新排查出的隐患点要由乡镇主要领导负总责,包联责任领导具体抓,立即制定整治方案,全面落实避险措施,立说立行,确保安全。
(三)加强促检查。对全县“百日行动”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由县国土局班子成员包乡镇蹲点督导,同时从成员单位抽调专人进行专项督查。坚持“十天一督查、半月一通报、一月一排队”,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查找存在问题。对进度缓慢的乡镇、部门和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进行通报和约谈问责。对工作成效显著、作风务实的干部要大张旗鼓予以表彰奖励。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采取专版、专栏、专题等多种宣传形式,积极引导舆论,扩大宣传声势。大力宣传“百日行动”专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好经验、好做法,定期对专项活动存在的问题进行曝光,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百日行动”专项活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