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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收中阳县枝柯镇师庄村民委员会、下枣林乡朱家庄村民委员会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6-04-28 09:14 来源:中阳县人民政府 放大 正常 缩小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中阳县人民政府于2026年3月26日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结合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县政府决定,拟征收枝柯镇师庄村民委员会、下枣林乡朱家庄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共6.3036公顷,为切实做好补偿安置工作,确保征地工作顺利推进,中阳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被征地乡镇:枝柯镇、下枣林乡

二、被征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枝柯镇师庄村民委员会、下枣林乡朱家庄村民委员会

三、权属状况:枝柯镇师庄村民委员会、下枣林乡朱家庄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

四、征收面积范围:拟征地地块位于枝柯镇师庄村民委员会、下枣林乡朱家庄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共计6.3036公顷,其中师庄村民委员会5.5999公顷(合83.9985亩),全部为采矿用地;朱家庄村民委员会0.7037公顷(合10.5555亩),全部为农用地,灌木林地0.1173公顷,农村道路0.0459公顷,其他草地0.5405公顷。(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图)

五、土地调查现状:见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

六、征收目的:吕梁市中阳县工业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工农业废弃物热电联产建设用地项目

七、土地安置补偿:枝柯镇师庄村民委员会补偿标准为46312元/亩。

建设用地补偿费:5.5999*15*46312=3890139元

合计:叁佰捌拾玖万零壹佰叁拾玖元整(3890139元)

下枣林乡朱家庄村民委员会补偿标准为32064元/亩。

农用地补偿费:0.7037*15*32064=338452元

合计:叁拾叁万捌仟肆佰伍拾贰元整(338452元)

共计:肆佰贰拾贰万捌仟伍佰玖拾壹元整(4228591元)

八、补偿费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九、补偿费支付对象:征地涉及的枝柯镇师庄村民委员会、下枣林乡朱家庄村民委员会

十、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十一、社会保障: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制定的《山西省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审核规程》(晋人社厅发〔2019〕41号)和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政办发〔2021〕19号)文件规定,对征地涉及的师庄村民委员会、朱家庄村民委员会失地比例达到50%以上的失地农户缴纳社保补贴。

十二、公告地点及公告方式:镇政府、村委张贴公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十三、公告时间: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5月9日止。

十四、补偿登记时间、地点等事项: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日起1个月的时间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有关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到村集体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十五、异议反馈渠道:被征地村集体及相关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中阳县自然资源局提出。

十六、复议诉讼权利:若权利人对本方案有异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阳县人民政府

2026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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