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权益,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若干措施(试行)》,现将农业转移人口购房补贴相关政策内容告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户籍由中阳县域范围内的农村迁往宁乡镇(除冯家岭村、郝家岭村)的人员,并在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手续齐全)。
二、补贴标准
县财政按照落户人口给予5000元/人购房补贴。
三、申请资料
1、《中阳县农业转移人口购买首套住房补贴申请表》;
2、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转移登记证明材料;
3、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发放的《不动产权证书》;
4、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首套房查询证明;
5、五年内不得进行户口迁移和房屋交易的承诺书;
6、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
7、其他证明材料。
1、申报时间
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工作日期间常态化受理。
2、申报地址
中阳县房产服务中心(宁乡镇政府综合办公楼七楼)
3、政策咨询: 许鹏强
中阳县房产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