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要闻 > 通知公告

中房字〔2025〕7 号 中阳县农业转移人口购房补贴申请告知书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5-03-24 16:58 来源:中阳县房产服务中心 放大 正常 缩小

广大居民朋友们: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权益,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若干措施(试行)将农业转移人口购房补贴相关政策内容告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户籍由中阳县域范围内的农村迁往宁乡镇(除冯家岭村、郝家岭村)的人员,并在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手续齐全)。

二、补贴标准

县财政按照落户人口给予5000/人购房补贴。

三、申请资料

1、《中阳县农业转移人口购买首套住房补贴申请表》;

2、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转移登记证明材料;

3、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发放的《不动产权证书》;

4、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首套房查询证明;

5、五年内不得进行户口迁移和房屋交易的承诺书;

6、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

7、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

20251120271231,工作日期间常态化受理。

2申报地址

中阳县房产服务中心(宁乡镇政府综合办公楼七楼)

    3、政策咨询: 许鹏强 

中阳县房产服务中心

202532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