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县城(城北片区)02-05、02-10等地块规划指标调整经县政府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成果向社会公布《详见附图)。
中阳县县城(城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2-05、02-10等地块主要调整内容:
02-05、02-10等地块位于中钢苑E区以南,中钢苑F区以北,滨河东路(规划快速路)以东,凤城北街以西。
02-05地块:取消学知路,原02-05地块与02-10地块(供水用地)合并,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城镇社区服务设施-商业混合用地,调整后地块编号为02-05,具体指标如下:用地面积为2.4236公顷(36.35亩);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混合用地建筑量比例为居住建筑面积93%,商业建筑面积7%;地下空间开发水平投影范围不超低层最小建筑控制线范围,垂直空间范围为建筑室外地面以下-10米。建筑物地下部分的层数不应超过两层,以低层最小建筑控制线范围为界线,建设规模不应超过42732平方米。
02-01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1401),用地面积为0.3240公顷。
02-02地块: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0802),用地面积为0.5030公顷(保留现状用地)。
02-03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102-0702),用地面积为2.1441公顷(保留现状用地)。
02-04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1401),用地面积为0.0774公顷。
02-07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1401),用地面积为0.1809公顷。
02-10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1401),用地面积为0.0981公顷。
公布时间:2025年2月10日-2025年3月24日
附图:中阳县县城(城北片区)02-05、02-10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后图则.jpg
中阳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