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吕中环责改字[2023]3号
山西吕梁中阳付家焉煤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592950113G
地 址:中阳县张子山乡付家焉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玉光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2023年3月2日经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中阳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部分煤矸石非法倾倒于金罗镇付家焉村沟口。
以上违法行为有2023年3月2日的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等证据为凭。
责令改正的依据和种类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你公司立即对付家焉村沟口的煤矸石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责令改正的期限和履行方式
我局将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局将30日内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如你公司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你公司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吕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