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安监站,局机关各股室:
《中阳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中阳县政府审核通过,批准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中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18日
中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2年版)、《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执法[2017]150号)以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印发的《2025年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编制指南及模板》(矿安综[2024]54号)等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中阳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考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结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等要求,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安全风险,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对列入本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事故隐患到期整改复查率100%、已查实违法行为查处率100%,“互联网+执法”等信息系统使用率100%,按规定时间和数量通过“互联网+执法”系统报送典型案例合格案例100%。
(二)主要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及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部署,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和相关监督检查事项规定,对列入本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依法采取现场处理、限期改正、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等措施,确保发现的事故隐患得到及时妥善合法的解决,违法行为全部得到依法处理,违法企业和人员全部受到警示教育,罚教结合,以儆效尤。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执法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测算
中阳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岗位在册人员72人,2025年实际直接从事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66人,占在册人数的91.7%。
总法定工作日为16368个工作日。
执法检查所需工作日为5148个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所需工作日为6923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所需工作日为4824个工作日。
2025年全年需加班527个工作日方可保证监管执法计划的全面完成。(详细情况和计算过程见附件三)
三、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结合工作职责,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
1.煤矿;
2.洗选煤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
3.金属非金属矿山,采场或者排土场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建设在大型工矿生产经营单位、大型水源地、重要铁路和公路、水产基地和大型居民区等重要生产生活设施上游的尾矿库;
4.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5.民爆经营单位;
6.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
7.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8.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9.近一年内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10.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11.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而被挂牌督办的生产经营单位;
12.其他应该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执法检查计划
1.煤矿11座,58次。
(1)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13号)规定等,县应急局对11座直管煤矿实行常态化监管,由局机关有关煤矿安全监管科室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对8对B类煤矿每年各执法检查4次,对2对C类煤矿每年各执法检查6次;对2对C类煤矿主体企业个检查1次;对1对停产停建煤矿,每季度进行1次现场安全巡查。执法检查要突出重大灾害治理,统筹考虑人员素质提升、“五职”矿长、“五职”科长和“五职”技术员履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重大灾害治理、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智能化建设、现场管理监控、应急准备响应等根本性问题的解决。对正常生产建设的10座煤矿,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全年至少同时开展1次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监管监察执法。
(2)根据实际监管需要,对正常生产建设的10座直管煤矿开展“一通三防”、防治水、煤矿机电运输、高瓦斯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及标准化管理体系动态达标专项安全监管执法检查,每矿每年1次。
(3)其他涉煤监管股室按各自业务需求或上级部门要求灵活组织开展各类煤矿现场安全检查,但应尽量与煤矿重点执法检查联合开展、合并出行,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过多打扰。如能通过书面核查、电话沟通、信息共享、视频监管等远程方式完成监管的,不得入企实施现场检查。
2.坑口洗煤4户,7次。
相关安全监管股对完成一级标准化评估的1户坑口洗选煤厂每年执法检查1次,对完成二级标准化评估的3户坑口洗煤厂每年执法检查2次。
3.非煤矿山5户,17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13号)等规定,县应急局对直管非煤矿山企业实行常态化监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室对正常生产建设的1户B级矿山(含地下矿山和露天矿山)企业每年进行1次重点执法检查;对4户D级地下矿山企业每季度进行1次重点执法检查。
4.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企业27户,108次。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室对1户民爆器材公司执法检查每季度开展1次,对2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执法检查每季度开展1次,对24户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执法检查每季度开展于1次。
5.冶金工贸企业4户,16次。
冶金工贸安全监管股室对1户金属冶炼企业、3户涉及煤气发生、粉尘涉爆、密闭空间等作业的高危企业每季度进行1次执法检查。
6.独立洗选煤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31户,62次。
独立洗选储煤安全监管股室对31户正常生产建设中的社会独立洗选煤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每半年进行1次执法检查。
7.停产停建企业
对因市场或自身原因自行停产停建的直管企业,由企业向相关股室递交停产报告,停产期间由乡镇安监站负责安全巡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
四、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结合我局工作职能,一般检查单位范围一般为: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一般检查计划
1.无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6户,12次。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室对6户无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每半年进行1次执法检查。
2.冶金工贸14户,56次。
冶金工贸安全监管股对纳入监管对象的建材、烟草、食品等非重点监管行业且未进行标准化评级的企业每季度进行1次执法检查。
3.专项检查和抽查
(1)综合协调股对全局直接监管的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备案工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1次;全年对正常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情况进行1次督查检查。
(2)财务室牵头对全局直接监管行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组织专项检查1次。
(3)培训股对全局直接监管行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培训相关规定情况,组织专项检查1次。
以上列举的专项检查和抽查行为的牵头股室应尽量与该企业所在行业的安全监管股室联系商榷、联合开展、合并出行,避免单独执法,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过多打扰。
4.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
综合协调股组织开展综合监督检查,对道路交通、消防、住建、教体、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重点行业会同县直有关部门联合督促检查1次,每次抽查2个以上监管对象;对农业农村、公路、水务、电力、文旅、林业、环保、气象、发改等其他行业领域联合督查1次,每次抽查1户监管对象。
五、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安排
根据全县“双随机、一公开”领导组办公室工作要求,对所监管的全行业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包括部门间(市场监管局、气象局等)“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被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检查人员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查,之后通知中签的执法人员开始检查。每个行业领域被检查单位不少于3户。
“双随机、一公开”部门间执法检查工作不纳入工作日测算,部门内执法检查工作纳入工作日测算。
六、其他任务安排
1.配合上级部门完成所辖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评审和验收;
2.重要时段、特殊事项及节假日期间的督查;
3.对乡镇安监站及村级安全员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考核;
4.对初创或因安全基础薄弱、自身能力不足而未建立完整安全管理制度的小微企业进行技术上的指导帮扶;
5.局行政执法监管机构对各监管股室的执法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工作抽查;
6.对直接收到或转办过来的举报事项的核查和回复;
7.若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规定和职责开展事故调查,按时完成《事故调查报告》的编制;
8.办理可能出现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事宜;
9.涉及我局内部监管人员、全县村级安全员和部分企业人员的年度安全培训;
10.安全宣传和入企宣讲活动;
11.办理各类应急预案、生产图纸、安全措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登记备案工作;
12.参与各类联合执法或县政府组织的其他执法任务;
13.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他任务。
七、保障措施
(一)严格监督检查计划编制。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编制办法》《执法手册》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编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做到“四个必须”:编制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必须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必须报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执行中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必须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天内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编制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必须列出重点检查单位的名单。
(二)丰富检查方式。多采取“四不两直”、暗查突查和“两随机一公开”等方式,严格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要结合工作实际和经费情况,合理安排专家参与安全检查的频次。多多利用上级应急部门抽查我局所辖企业安全情况的机会,加强交流和学习。全面推广使用应急管理部“互联网+执法”系统、国家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等相关平台和应用的使用。
(三)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等,规范现场检查,推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全过程在场”“执法+专家”的执法工作模式;全面推行入企报备制度和入企前“一告知两公开”制度,摒弃家长心态,建立服务意识,虚心接受企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规范执法文书使用,严格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程序,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形成执法闭环,规范执法活动。所有监督检查必须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或《入企工作方案》,填写现场检查记录,有必要时必须下达相关执法文书。执法全程要保证廉洁自律,尽量全过程记录,执法人员使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与企业进行交流。
(四)推进三项制度。认真落实《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等三个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55号)等规定,持续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逐步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避免因不规范的执法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五)优化监管模式。各监管股室要科学合理的开展执法检查,煤矿安全监管股室要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印发的《2025年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编制指南及模版》,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股室要落实《山西省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行业的安全监管股室要落实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中所明确的差异化管理频次要求,激发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科学合理地确定对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和年度入企总次数,对本执法计划规定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次数以外的督导检查、帮扶指导、考核巡查、调查研究等入企活动,原则上每年每企累计不超过两次,如要超次数开展入企活动,应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矿山巡查、调查核实、完成交办、数据监测监控发现严重违法行为须现场核实、案件调查、文书送达等监管行为除外。
此外在尽量减少入企现场检查频次的同时,要积极推进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AI识别处理等信息化手段的推广,逐步加大可靠的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技术手段的安装和布设,扩大非现场接触监管信息来源在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信息来源和执法决策中的占比;定期向高危行业企业承保机构推送事故预防重点事项,推动保险机构充分发挥安责险事故预防功能;继续实施专家和专(兼)职技术检查员辅助检查,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通过以上多种方法的使用,多管齐下,扩大监管的精度、广度、维度、深度和立体覆盖能力,持续稳步提高我局监管质效。
(六)建好执法队伍。着力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和教育,使其及时掌握最新的《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做到使用法律条款和技术标准准确、执法程序合法合规、文书填写规范工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适当,全面提高监管执法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狠抓执法队伍廉政建设,强化纪律约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坚持依法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和维护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七)强化督促落实。计划下发后,各执法股室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对监管的企业要尽快明确包企人员名单,并依据本计划制定月度工作计划。同时法制审核股要加大对执法工作计划执行进度的督促力度,每季度末前五个工作日内,各执法股室和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将自身涉及到的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和执法检查台账报法制审核股,以便能够实时掌握执法工作动态,精准把控工作进度,为后续决策与工作部署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附件:
1.中阳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直管企业检查安排表
2.中阳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日测算说明
3.中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委办)综合监管对象名单
4.入企活动告知书(参考式样)
5.中阳县应急管理局入企检查事项公示(参考式样)
6.中阳县应急管理局入企廉政监督公示(参考式样)
7.中阳县应急管理局入企检查监督反馈卡(参考式样)
附件1:
中阳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直管企业执法检查安排表
煤矿企业(共11户,其中1户停建中)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类别 | 责任股室 | 检查时间 |
1 | 山西中阳暖泉煤业有限公司 | B级 | 相关涉煤股 | 每季度重点执法检查一次,每年进行一次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
2 | 山西吕梁中阳梗阳煤业有限公司 | B级 | 相关涉煤股 | 每季度重点执法检查一次,每年进行一次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
3 | 山西吕梁中阳西合煤业有限公司 | C级 | 相关涉煤股 | 每两月重点执法检查一次,每年进行一次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
4 | 山西吕梁中阳付家焉煤业有限公司 | B级 | 相关涉煤股 | 每季度重点执法检查一次,每年进行一次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
5 | 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 | C级 | 相关涉煤股 | 每两月重点执法检查一次,每年进行一次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
6 | 山西中阳沈家峁煤业有限公司 | B级 | 相关涉煤股 | 每季度重点执法检查一次,每年进行一次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
7 | 山西中阳桃园容大煤业有限公司 | B级 | 相关涉煤股 | 每季度重点执法检查一次,每年进行一次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
8 | 吕梁东义集团煤气化有限公司鑫岩煤矿 | B级 | 相关涉煤股 | 每季度重点执法检查一次,每年进行一次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
9 | 山西中阳张子山煤业有限公司 | B级 | 相关涉煤股 | 每季度重点执法检查一次,每年进行一次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
10 | 山西坤龙煤业有限公司 | B级 | 相关涉煤股 | 每季度重点执法检查一次,每年进行一次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
11 | 华润联盛中阳11号矿 | D级 | 相关涉煤股 | 每季度现场安全巡查一次 |
坑口洗煤厂(共4户)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类别 | 责任股室 | 检查时间 |
1 | 中阳梗阳煤业有限公司坑口洗煤厂 | 二级 | 坑口洗煤股 | 每半年一次 |
2 | 中阳西合煤业有限公司坑口洗煤厂 | 二级 | 坑口洗煤股 | 每半年一次 |
3 | 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坑口洗煤厂 | 二级 | 坑口洗煤股 | 每半年一次 |
4 | 鑫岩煤矿坑口洗煤厂 | 一级 | 坑口洗煤股 | 每年一次 |
非煤矿山企业(共12户,含7停产停建企业)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类别 | 责任股室 | 检查时间 |
1 | 中阳县辉翼建材有限公司 | D级 | 非煤监管股 | 每季度执法检查一次 |
2 | 中阳县宏裕粘土矿厂 | 长期停产 | 非煤监管股 | 每季度巡查一次 |
3 | 中阳县日盛铝业有限公司 | D级 | 非煤监管股 | 每季度执法检查一次 |
4 | 中阳县可河耐火材料厂 | D级 | 非煤监管股 | 每季度执法检查一次 |
5 | 中阳县钢铁有限公司石料有限分公司 | 长期停产 | 非煤监管股 | 每季度巡查一次 |
6 | 中阳县桃园东义建材有限公司 | B级 | 非煤监管股 | 每年执法检查一次 |
7 | 中阳县桃园东义石料有限公司 | 长期停产 | 非煤监管股 | 每季度巡查一次 |
8 | 中阳县宁远石料厂 | 长期停产 | 非煤监管股 | 每季度巡查一次 |
9 | 中阳县海升砖厂 | 长期停产 | 非煤监管股 | 每季度巡查一次 |
10 | 中阳县耀斌砖厂 | 长期停产 | 非煤监管股 | 每季度巡查一次 |
11 | 中阳县永清砂厂 | 长期停产 | 非煤监管股 | 每季度巡查一次 |
12 | 中阳县长兴铁矾土厂 | D级 | 非煤监管股 | 每季度执法检查一次 |
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 (共33户,其中2户生产企业,成品油经营24户,无储存经营6户,民爆企业1户)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类别 | 责任股室 | 检查时间 |
1 | 中阳县鑫源制气厂 | 危化品生产 | 危化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2 | 山西福裕焦化有限公司 | 危化品生产 | 危化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3 | 中阳县凯元通贸易有限公司 | 无储存经营 | 危化监管股 | 无储存,每半年一次 |
4 | 中阳县鹏博贸易有限公司 | 无储存经营 | 危化监管股 | 无储存,每半年一次 |
5 | 山西中阳钢铁有限公司 | 无储存经营 | 危化监管股 | 无储存,每半年一次 |
6 | 中阳县建明仪器配件门市部 | 无储存经营 | 危化监管股 | 无储存,每半年一次 |
7 | 吕梁市鑫盛元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无储存经营 | 危化监管股 | 无储存,每半年一次 |
8 | 山西省宏伟能源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无储存经营 | 危化监管股 | 无储存,每半年一次 |
9 | 中阳县盛达加油站 | 成品油经营 | 危化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10 | 中阳县中北海油加油站 | 成品油经营 | 危化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11 | 中阳县白草加油站 | 成品油经营 | 危化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12 | 吕梁市泰化石油有限公司道棠加油站 | 成品油经营 | 危化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13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吕梁销售分公司中阳金罗加油站 | 成品油经营 | 危化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14 | 中阳县源泉加油站 | 成品油经营 | 危化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15 | 中阳县聚朋加油站 | 成品油经营 | 危化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1 | 中阳县中粮加油站 | 成品油经营 | 危化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17 | 中阳县金骏加油站 | 成品油经营 | 危化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18 | 中阳县昌隆加油站 | 成品油经营 | 危化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19 | 中阳县珈源加油站 | 成品油经营 | 危化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20 | 中阳县段家庄加油站 | 成品油经营 | 危化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21 | 中阳县石化加油站二部 | 成品油经营 | 危化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22 | 中阳县金罗供销加油站 | 成品油经营 | 危化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23 | 中阳县中泉加油站 | 成品油经营 | 危化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24 | 中阳县西山石油经销有限公司 | 成品油经营 | 危化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25 | 中阳县黎明石油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 成品油经营 | 危化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26 | 中阳县黎明石油经销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加油站 | 成品油经营 | 危化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27 | 中阳县黎明石油经销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加油站 | 成品油经营 | 危化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28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吕梁中阳桥南加油站 | 成品油经营 | 危化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29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吕梁中阳枝柯加油站 | 成品油经营 | 危化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30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吕梁中阳龙泉湾加油站 | 成品油经营 | 危化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31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吕梁中阳城东加油站 | 成品油经营 | 危化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32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吕梁中阳太高加油站 | 成品油经营 | 危化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33 | 山西煤焦化工吕梁民爆有限责任公司中阳分公司 | 民爆经营 | 危化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洗选储煤企业(共31户,其中洗选煤企业22户,储煤企业9户)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类别 | 责任股室 | 检查时间 |
1 | 中阳县信征选煤有限责任公司 | 洗选煤企业 | 洗煤监管股 | 每半年一次 |
2 | 中阳县宝隆选煤有限公司 | 洗选煤企业 | 洗煤监管股 | 每半年一次 |
3 | 中阳县益恒选煤有限公司 | 洗选煤企业 | 洗煤监管股 | 每半年一次 |
4 | 中阳县智旭选煤有限公司 | 洗选煤企业 | 洗煤监管股 | 每半年一次 |
5 | 中阳县瑞昶选煤有限公司 | 洗选煤企业 | 洗煤监管股 | 每半年一次 |
6 | 山西隆源达选煤有限公司 | 洗选煤企业 | 洗煤监管股 | 每半年一次 |
7 | 中阳县瑞通选煤有限公司 | 洗选煤企业 | 洗煤监管股 | 每半年一次 |
8 | 中阳县万达选煤有限公司 | 洗选煤企业 | 洗煤监管股 | 每半年一次 |
9 | 山西吕梁耀龙煤焦铁有限公司 | 洗选煤企业 | 洗煤监管股 | 每半年一次 |
10 | 山西恒益洗煤有限公司 | 洗选煤企业 | 洗煤监管股 | 每半年一次 |
11 | 中阳县百胜选煤有限公司 | 洗选煤企业 | 洗煤监管股 | 每半年一次 |
12 | 中阳县聚源选煤有限公司 | 洗选煤企业 | 洗煤监管股 | 每半年一次 |
13 | 中阳县中益选煤有限责任公司 | 洗选煤企业 | 洗煤监管股 | 每半年一次 |
14 | 中阳县瑞瑞选煤有限公司 | 洗选煤企业 | 洗煤监管股 | 每半年一次 |
15 | 中阳县忠诚选煤有限公司 | 洗选煤企业 | 洗煤监管股 | 每半年一次 |
16 | 中阳县金源选煤有限责任公司 | 洗选煤企业 | 洗煤监管股 | 每半年一次 |
17 | 中阳县明源洗煤厂 | 洗选煤企业 | 洗煤监管股 | 每半年一次 |
18 | 中阳县泽龙洗煤有限公司 | 洗选煤企业 | 洗煤监管股 | 每半年一次 |
19 | 中阳县恒丰洗煤有限责任公司 | 洗选煤企业 | 洗煤监管股 | 每半年一次 |
20 | 中阳县通炜洗煤有限责任公司 | 洗选煤企业 | 洗煤监管股 | 每半年一次 |
21 | 中阳县宝源选煤有限公司 | 洗选煤企业 | 洗煤监管股 | 每半年一次 |
22 | 中阳县海丰选煤有限公司 | 洗选煤企业 | 洗煤监管股 | 每半年一次 |
23 | 中阳县如明储煤场 | 储煤企业 | 洗煤监管股 | 每半年一次 |
24 | 中阳县九胜储煤场 | 储煤企业 | 洗煤监管股 | 每半年一次 |
25 | 中阳县盛祥储煤场 | 储煤企业 | 洗煤监管股 | 每半年一次 |
26 | 中阳县永泰储煤场 | 储煤企业 | 洗煤监管股 | 每半年一次 |
27 | 中阳县二小储煤场 | 储煤企业 | 洗煤监管股 | 每半年一次 |
28 | 中阳县车彦储煤场 | 储煤企业 | 洗煤监管股 | 每半年一次 |
29 | 中阳县白草利泰储煤场 | 储煤企业 | 洗煤监管股 | 每半年一次 |
30 | 中阳县众鑫储煤场 | 储煤企业 | 洗煤监管股 | 每半年一次 |
31 | 中阳县鸿远储煤场 | 储煤企业 | 洗煤监管股 | 每半年一次 |
冶金工贸企业(共18户)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类型 | 责任股室 | 检查时间 |
1 | 中阳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金属冶炼 | 冶金工贸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2 | 中阳县桃园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粉尘涉爆 | 冶金工贸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3 | 山西桃园东义有限公司 | 粉尘涉爆 | 冶金工贸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4 | 吕梁弘泽铝质耐材有限公司 | 煤气发生 | 冶金工贸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5 | 中阳县旭丰新型建材公司 | 标准化未评级 | 冶金工贸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6 | 中阳县昌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标准化未评级 | 冶金工贸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7 | 中阳县嘉启金属网厂 | 标准化未评级 | 冶金工贸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8 | 中阳县全鑫机电修理公司 | 标准化未评级 | 冶金工贸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9 | 中阳县恒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标准化未评级 | 冶金工贸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10 | 中阳县桃园水泥有限公司枝柯商砼站 | 标准化未评级 | 冶金工贸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11 | 中阳县雄兴混凝土搅拌站 | 标准化未评级 | 冶金工贸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12 | 山西中骏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标准化未评级 | 冶金工贸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13 | 山西一门三进士酒业有限公司 | 标准化未评级 | 冶金工贸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14 | 吕梁市达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 标准化未评级 | 冶金工贸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15 | 中鸣商砼有限公司 | 标准化未评级 | 冶金工贸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16 | 吕梁文昊选煤设备有限公司 | 标准化未评级 | 冶金工贸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1 | 中阳县源锦混凝土有限公司 | 标准化未评级 | 冶金工贸监管股 | 每季度一次 |
附件2:
中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日测算说明
一、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数量
中阳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岗位在岗人数共计72人,从事安全生产执法人员66人,是机关执法岗位人数的91.7 %。
二、总法定工作日为16368日
县应急管理局机关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安全生产执法人数=248日×66人=16368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365日-104日-13日=248日)。
三、执法检查工作日5148日
1.对10座在营煤矿,按A、B、C类煤矿的分类分别进行监管执法,由涉煤股室对8座B类煤矿,每季度检查一次,每次6人,检查2天(含复查);对2座C类煤矿,每两月检查一次,每次6人,检查2天(含复查);对1座停建煤矿,每季度现场巡查1次,确认其处于停建状态。所需检查工作日为:8×4×6×2+2×6×6×2+1×4×6×1=552日。
2.对10座正常生产建设煤矿进行1次专项安全监管执法检查,每次6人,检查4天(含复查),所需检查工作日为:10×1×6×4=240日。
3.其他涉煤股室,依工作需要或配合上级检查,对10座正常生产建设煤矿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每年每矿约2次,每组6人,每次检查2天(含复查),需检查工作日:10×2×6×2=240日。
4.对4户煤矿坑口洗煤厂,其中一级标准化达标企业1户,由坑口洗煤安全监管股每年执法检查1次,每次4人,每次检查2天(含复查),二级标准化达标企业3户,由坑口洗煤安全监管股每半年执法检查1次,每次4人,每次检查2天(含复查),所需检查工作日为:1×1×4×2+3×2×4×2=56日。
5.对1户B级正常生产经营建设非煤矿山企业,由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股,每年执法检查1次,每次5人,每次检查2天(含复查);对4户D级地下矿山企业每季度执法检查1次,每次5人,每次检查2天(含复查);对9户停产停建非煤矿山企业,每季度巡查一次,每次5人,每次检查1天。确认其处于停产状态。共需检查工作日为1×1×5×2+4×4×5×2+7×4×5×1=310日。
6.对27户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含1户民爆器材公司),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每季度执法检查1次,每次5人,每次检查2天(含复查);对6户无储存经营企业,每半年检查一次,每次5人,每次检查2天(含复查)。共需检查工作日为:27×4×5×2+6×2×5×2=1200日。
7.对31户洗选储煤企业,由洗选储煤安全监管股,每半年执法检查一次,每次5人,每次检查2天(含复查),所需检查工作日为:31×2×5×2=620日。
8.对1户金属冶炼企业,由冶金工贸安全监管股每季度对其执法检查1次,每次5人,每次检查4天(含复查);对3户涉及煤气发生、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的重点企业每季度检查1次,每次5人,每次检查2天(含复查);对13户建材、轻工、机械等未进行标准化定级的企业,每季度执法检查1次,每次5人,每次检查2天(含复查),所需检查工作日为:1×4×5×4+3×4×5×2+13×4×5×2=720日。
9.对全县109户直管企业,由各分管业务股室对其人员培训、应急管理、预案演练、持证上岗、安全投入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每次5人,每次检查2天(含复查),所需检查工作日为:109×5×2×1=1090日。
10.对直管的煤矿、非煤、危化、冶金、洗选煤企业进行双随机抽查检查,每行业各抽查3户,每次4人,每次检查2天(含复查),所需检查工作日为:5×3×4×2=120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6923日
1.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各业务股室移交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进行接收、处置、结案、归档,预计全年需处理各类案件30起,每次需4人进行办理,全程需20个工作日,共30×4×20=2400日。
2.法制审核股对我局做出的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预计全年需处理各类案件30起,每次需2人进行办理,全程需1个工作日,共30×2×1=60日。
3.对道路交通、消防、住建、教科、自然资源等9个重点行业会同县直有关部门进行联合督促检查1次,每次抽查2户企业或单位,每次4人,每次1天,所需检查工作日为:9×2×4×1=72日。
4.对气象、公路、电力、文旅、环保、发改等其他行业领域会同县直有关部门进行联合督促检查1次,每次抽查1户企业或单位,每次4人,每次1天,所需检查工作日为:12×1×4×1=48日。
5.组成考核组对全县6个乡镇、21个重点部门进行督查考核,每半年一次,每次2人,每次1天,所需检查工作日为:27×2×2×1=108日。
6.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在重要时段、特殊事项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全年督查4次,每次对5个行业派出督察组随机抽取企业检查,每组2人,每次检查1天,每次抽取10户,所需检查工作日为:4×5×2×10=400日。
7.配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督导调研4次,每次3个工作日,每次4人参加,所需工作日为:4×3×4=48日。
8.局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会同督查室对局各个执法股室的执法情况进行1次内部督导专项检查,每个股室抽取5次执法行为,每次督查4人参加,每次1天,所需工作日为:11×5×4×1=220日。
9.预计2025年全县发生一般事故5起,每次事故调查和处理需要20个工作日,每次5人参加,所需工作日为5×20×5=500日。
10.核实各类投诉举报材料的真实情况,全年预计受理20件,4人承办,每次受理、批转、调查、处理和移送、回复需5个工作日,所需工作日为20×4×5=400日。
11.办理各类应急预案、生产图纸、安全措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登记备案工作,所需工作日约为100日。
12.对新创的或安全基础薄弱、自身能力不足的小微企业进行安全制度建立相关的指导帮扶,预计需要50个工作日。
13.参与各类联合执法或县政府组织的其他执法任务,全年预计200个工作日。
14.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4人会同局法律顾问1人对可能发生的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进行应对,预计全年有1起,每次约30个工作日,合计所需工作日为120日。
15.局信息中心12人分四班,对全县煤矿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视频和参数监控,全年无休,预计系统报警核查10次,每次3人,每次1天,所需工作日为12×365÷4+10×3×1=1125日。
16.全年对109户直管企业或单位进行安全生产专项专家会诊2次,每次4人参加,每次1天,合计需要工作日为:109×2×4×1=872日。
17.机动执法工作日,用来完成各种临时执法任务,预计需要200个工作日。
五、非执法工作日4824日
1.机关值班,全年365日无休,每次5人值班。合计需1825日。
2.每周组织学习1次,每次0.2个工作日,全部88人参加,合计915日。
3.参加各种学习、培训、会议等,大约500个工作日。
4.参加各种宣传活动,大约80个工作日。
5.全年对6个乡镇安监站和所有的村级安全员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每季度进行1次,每次有4人参加,每次为2天,共需6×4×4×2+6×4×4×2=384日。
6.参加组织生活会等党群活动,每月1次,每次0.5个工作日,每次40人左右参加,共需240日。
7.按照每人每年平均请病假或事假累计10天进行测算,各种假期合计约880日。
六、总结
2025年全年所需工作日=执法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5148+6923+4824=16895日。
需要加班工作日=实际所需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16895-16368=527日。
附件3:
中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委办)
综合监管对象名单
乡镇人民政府(6个)
宁乡镇人民政府 金罗镇人民政府
枝柯镇人民政府 武家庄镇人民政府
暖泉镇人民政府 下枣林乡人民政府
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重点成员单位(21个)
中阳县应急管理局 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局)
中阳县自然资源局 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阳县水利局 中阳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中阳县公安局 中阳县交警大队
中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中阳县教育科技局
地方电力中阳分公司 中阳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中阳县民政局 中阳县公路管理段
中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阳县气象局
中阳县林业局 中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中阳县农业农村局 中阳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中阳分局
附件4:
入企活动告知书(参考式样)
依据(计划、通知、方案等),我局及(联合单位),将于年月日至日,一行人,在你单位开展(□执法检查、□督导检查、□调查核查、□帮扶服务、□调查研究、□考核巡查),请予配合。
单位名称(印章)
年 月 日
说明:1.入企业活动开始前交付企业;
2.此文书一式两份,一份交企业,一份企业签字后由部门留存。
附件5:
中阳县应急管理局
入企检查事项公示(参考式样)
年月日,中阳县应急管理局检查组一行人,依据《 》对你单位进行检查,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现将本次执法检查有关事项予以告示,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一、检查组及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为□计划检查(□抽查检查、□举报核查),采取□单独检查(□同联合检查)的方式开展。
检查组组长:(姓名),(职务), (执法证号);
执法人员:(姓名),(职务), (执法证号);
执法人员:(姓名),(职务), (执法证号);
专家:(姓名),(职称);
专家:(姓名),(职称)。
检查涉及相关资料和现场,请按检查组提供的《现场检查方案》明确的相关内容做好配合。
二、监督的主要内容
1.执法人员是否为两人以上并出具有效的执法证件;
2.执法人员着装是否规范,举止是否得体,用语是否文明;
3.检查是否认真,各类文书所载内容是否属实;
4.反馈问题是否准确,整改标准、时限是否明确;
5.相关执法文书是否当场下达;
6.入企活动是否超过规定次数。
三、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局值班室)、(检查组派出单位的执法监督部门);
监督邮箱:(检查组派出单位的执法监督部门);
来信地址:邮编:。
四、监督须知
监督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将视情节轻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监督反馈的问题调查处理后将电话告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中阳县应急管理局
年 月 日
附件6:
中阳县应急管理局
入企廉政监督公示(参考式样)
年月日,中阳县应急管理局检查组一行人,依据《 》对你单位进行检查,为进一步严肃廉洁纪律,现将入企廉洁相关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及监督须知等有关事项予以告示,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一、监督范围
检查组和检查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八不准”:
一是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本人、亲友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接受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
二是不准借工作或职务之便收受和索取被检查对象的报酬、礼品、礼金;
三是不准向检查对象介绍业务和推销商品;
四是不准借用检查对象的资金或在被检查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五是不准在检查期间违规接受被检查单位超标准食宿接待,工作期间一律不得饮酒;
六是不准接受被检查企业安排的旅游观光活动;
七是不准向检查人员打招呼、走后门,降低检查标准;
八是不准泄漏被检查企业的技术或商业秘密。
二、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局值班室)、(进驻我局的县纪检监察组);
监督邮箱:(进驻我局的县纪检督查组);
来信地址:邮编:。
三、监督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将视情节轻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阳县应急管理局
年 月 日
附件7:
中阳县应急管理局入企检查监督反馈卡(参考式样)
检查单位(股室):检查日期
检查类型:□执法检查 □日常巡查 □重要时段特殊事项督查
□服务指导 □调查研究 □其他
被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随行专家:
监督内容 | 反馈内容 | |||
一、若是执法检查,是否由持证人员两人以上执法,并且着装规范,执法前出示执法证件,用语是否文明。 | ||||
二、检查是否认真,文书所载内容是否详实;反馈问题是否准确,整改标准、时限是否明确且合理。 | ||||
三、文书是否当场下达,本次入企活动是该单位(股室)本年度内第几次入企检查,是否超过你单位所应接受的最高检查频次。 | ||||
四、我局工作人员是否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本人、亲友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否接受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 | ||||
五、我局工作人员是否借工作或职务之便收受和索取你公司的报酬、礼品、礼金,是否向你公司介绍业务、推荐中介或推销产品,是否借用你单位资金或在你单位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 | ||||
六、我局执法人员是否在检查期间违规收受你单位的超标准接待,工作期间是否饮酒,是否接受你单位安排的旅游观光活动。 | ||||
七、是否存在通过请托人向我单位检查人员打招呼,降低检查标准的行为;检查人员是否降低了应有的检查标准;检查人员是否存在泄漏你单位技术或商业机密的行为。 | ||||
被检查单位反馈人 | 职 务 | |||
被检查单位联系电话 | 填表反馈时间 | |||
备注:此表应被检查单位填写,并在检查结束后3日内以PDF的格式发送至我单位执法监督部门的公示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