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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投诉出租车晋JD32728的问题 来信日期: 2025-05-30
来信内容:

今有出租车(晋JD32728,车门张贴“万通”标志),5月29日载乘客从离石至中阳县东合村,因议价与乘客产生纠纷,拒绝开发票,在乘客下车时突然行驶,导致出租车右后轮轧到乘客右脚。事故发生后司机态度嚣张,对事故责任满不在乎,消极处理,拒绝联系保险公司和120,态度极其恶劣,双方对质过程中司机直说“你们该咋处理咋处理,咱有保险,三万五万不是问题”;在乘客家属多次要求查看其是否具有营运资质时直呼“你们没有权利检查我的证件,我没有证件”;因乘客家人是外地人,司机骂“外地狗”;该司机在明确知晓交警同志建议让派出所来调解的处理建议后,全无处理事故的态度,直接逃逸。希望监管单位核实5月29日出租车晋JD32728的事故,要求①督促司机积极联系事故乘客尽快协商赔偿事宜;②就辱骂行为向乘客家人道歉;③核实司机参加各项学习、培训的情况,加强对该车直接负责人的安全驾驶、服务意识、事故处理等相关培训考核。

回复单位: ​中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回复日期: 2025-06-17
回复内容:

接此工单后,我局执法一队执法人员联系到双方就该诉求了解核实,就该事件产生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已进行沟通,协调双方后续通过保险公司予以赔偿;诉求反映的辱骂行为系双方当时肢体冲突并产生口角,当时已报警处理;对核实该驾驶员参加培训学习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赴出租车公司查看了相关档案记录,该驾驶员均按时参加了每月的培训学习。同时我局已督促出租车公司加强对驾驶员规范行车、文明服务的学习培训。已致电来电人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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