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恳请协调处理县级屋面惠民改造工程施工侵权和违规施工的问题 | |||
| 来信日期: | 2026-08-02 | 回复部门: | 中阳县宁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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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内容: | 我县实施屋面惠民改造工程,施工队伍未经我本人许可,擅自到我楼顶进场施工,双方没有任何书面施工同意手续。施工不合理造成我家中墙体渗水、房屋受损。事发后多次协商损失赔偿无果,约定沟通后负责人长期失联,施工人员上门沟通期间还出言辱骂我。现正式提出两项诉求:1、协调责任方对我房屋漏水造成的财产损失予以合理赔偿;2、责成该惠民改造项目主管单位,调查施工单位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施工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对施工队伍作出相应处置,对辱骂群众的工作人员予以处理。房屋受损照片、通话录音、沟通记录等全部证据我妥善留存,期待领导予以关注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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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6-08-14 |
| 回复内容: | 收到来信,我镇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城东社区调查核实。关于来信人反映的问题,城东社区于2026年8月5日就此事联系来电人组织了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就损失进行了赔偿,签订了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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