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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党组织关系转接遭遇推诿问题的情况反映 来信日期: 2025-07-11
来信内容:

您好!我是一名年轻党员,近期在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时,遇到了让人心寒的推诿问题,特此向您反映,希望能得到关注和解决。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党员因工作、居住地变动等情况,可按程序转移党组织关系。我因实际情况需要,计划将党组织关系从中阳县转入吕梁市内(具体涉及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党支部、所在村党组织及社区党组织),但过程中却陷入了“踢皮球”的困境: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党支部表示今年不再接收党组织关系;回到村里,村干部以“开党员接收大会,召集不到党员同志开会”为由,建议我转到社区;而社区又以我在城里没有房产为由,让我回村里办理。多方奔走下来,党组织关系始终无法落实,这种相互推诿的态度,不仅让我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更让我作为年轻党员感受到了不应有的冷漠,心里很不是滋味。党组织关系转接是严肃的组织程序,也是保障党员正常参与组织生活的基础。年轻党员本想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却因基层单位的不作为、怕麻烦而受阻,长此以往,难免会寒了党员的心,也损害了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形象。恳请县长能关注此事,督促相关部门和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党章及条例规定,履行职责、主动作为,明确转接责任,杜绝推诿扯皮;也希望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党支部以后能够接受党组织关系,让党员能顺利找到“组织家”,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与关怀。

回复单位: 中阳县委组织部 回复日期: 2025-07-23
回复内容:

根据省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对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包括准备升学、参加公务员考试等)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可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或转至本人居住地党组织。对于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则应将组织关系转移至本人居住地党组织。县委组织部已向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及各乡镇传达了省委组织部通知精神,要求各乡镇认真贯彻落实。接到12345问题反馈后,我们对各乡镇的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对还未落实到村(社区)的,直接联系了党组织书记,要求按规定落实组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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