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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户口不能分户的来信 来信日期: 2022-09-14
来信内容:

领导您好:我老公的户口跟他爸爸在一个户上,他爸爸是户主。我老公想把他的户口分出来,需要落户地,他没有房产,所以需要提供他爸房产相关证明,他爸房产证明是很早以前的那种,上面的名字是我公公的曾用名,跟户口不一致。需要证明曾用名跟现用名是一个人,去房管局让写个说明,说明下房产是现用名的,回复是他们没法证明,需要去派出所;派出所的回答是一样的。结果就是,没法证明,所以不能分户。迫于要给孩子办医保,所以把我孩子的户口上到了我公公户上。孩子明年就要上学了,经常需要用到户口簿,把公公的户口簿一直带着终究不是办法。这种情况要怎么分户,我们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麻烦沟通下怎么可以解决,谢谢了。

回复单位: 中阳县武家庄派出所 回复日期: 2022-09-14
回复内容:

关于您的来信答复如下:根据《山西省户籍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十二条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与父母居住在同一院落,登记在同一户内的家庭户,可以申请分户。9月2日,武家庄派出所已通过电话告知您如要办理分户业务,具体流程为:1.您本人携带申报材料,包括书面迁户申请、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来武家庄派出所办理迁户业务。2.经《山西省实有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未能查询到反映人公公曾用名跟现用名是同一人,根据关于《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合法稳定住所”的通知,要求到自然资源局查询并复印宅基地申报材料,进一步确认是否为同一人。3.若确定为同一人,则您本人携带相关资料(本人申请迁户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宅基地申报材料、结婚证)来武家庄派出所经审理后方可线下办理分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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