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西部大开发、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大战略举措,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林业生态建设工程。2000年,中阳县被省政府确定为16个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县之一,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局领导退耕还林(草)科技试验点,于当年开始实施这项工程。
工程实施以来,全县认真贯彻国家“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十六字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技支撑、注重实效”的原则,工程建设成效突出,实现了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截止2008年,全县共完成退耕还林51.8万亩,其中退耕还林(草)14.5万亩,荒山造林35.5万亩,封山育林1.8万亩;退耕还林(草)中,营造生态林12.76万亩,经济林1.69万亩,草0.05万亩。退耕还林工程涉及全县七个乡镇的99个村、居委,涉及退耕农户2.1万户,占全县农业总户数的80%。
退耕还林工程,是关系到全县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天字号工程,涉及全县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可以说是农业领域的又一次革命。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改善了全县的生态环境,优化了产业结构,加快了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增强了全民生态意识。随着工程效益的日渐彰显,退耕还林工程将真正成为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