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项目前期工作顺利推进,我县就本项目省级前期费申请作出如下承诺:
1.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申报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承诺按期完成合同中约定的前期工作任务,严格按照本方案进度安排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前期成果按期提交并通过审查。
3.承诺若项目获批,按时足额偿还(配合抵扣)省级前期费,按照省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在项目后续资金中足额扣回前期补助资金。
4.承诺若项目失败或违约,按规定承担相关责任并退回资金,如因我方原因导致项目前期工作无法完成或项目无法实施,将按规定全额退回省级前期费补助资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5.承诺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不截留、挤占、挪用前期工作经费,自觉接受财政、审计、水利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中阳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