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山西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晋政教督〔2023〕1号)、《中阳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中发〔2025〕3号)文件精神,我县认真组织开展了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县级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阳县地处山西省中西部,吕梁山脉中段西麓,国土面积1441.4平方公里,辖6镇88个行政村(社区),常住人口13.53万人。全县有各级各类幼儿园17所,其中公办园15所,民办园2所(均为普惠性民办园)。3-5岁适龄幼儿3974人,在园幼儿3844人,班级数147个,全县幼儿园教职工706人,其中专任教师 482人。
二、指标达标情况
对照《山西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细则》37项C级指标,我县目前35项达标,2项未达标。具体如下:
C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
全县常住人口中3—5岁儿童为3974名,在园幼儿3844名,全县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为96.73%。
自评结论:达标。
C2.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
截至2026年3月,全县在园幼儿3844人,公办园在园幼儿2978人,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866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100%。
自评结论:达标。
C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
截至2026年3月,全县在园幼儿总数3844人,公办园在园幼儿2978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77.5%。
自评结论:达标。
C4.县委、县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制定印发《中阳县“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构建由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抓、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先后出台《关于推进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中阳县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县管校聘”改革实施细则》《中阳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中阳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通过专题议政会议协商、县政府常务会议等专题研究部署重点任务,持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破解发展难题,全力推动学前教育提质增效。
自评结论:达标。
C5.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全县幼儿园共有39名党员。其中单独组建党组织的幼儿园6所(城内幼儿园、星宇幼儿园、钢源幼儿园、城南幼儿园、凤城幼儿园、宁兴幼儿园),挂靠建立党组织的幼儿园8所(金罗幼儿园、钢城幼儿园、府南幼儿园、阳坡塔幼儿园、水峪幼儿园、北坡幼儿园、尚家峪幼儿园、暖泉幼儿园),已配备党建指导员的幼儿园3所(佳境天城幼儿园、府东幼儿园、庞家会幼儿园),全县17所幼儿园已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自评结论:达标。
C6.科学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
我县通过小区配套建设、公办园规范管理、优质民办园转型等举措,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2021年将宁兴幼儿园、佳境天城幼儿园转为普惠性民办园,有效提升了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构建了以公办及普惠为主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幼儿就近享受优质普惠学前教育。
自评结论:达标。
C7.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
为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注重顶层设计,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近年来,改扩建城内幼儿园、新建庞家会幼儿园、钢源幼儿园、现又投资3334.45万元改扩建城南幼儿园,预计2026年9月投入使用。城乡幼儿园合理布局,着实解决了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瓶颈,基本构建了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自评结论:达标。
C8.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
我县共有6个乡镇,其中金罗镇、宁乡镇各设有1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其余乡镇因常住人口较少、辖区内无适龄幼儿,幼教机构已陆续撤销。为保障大村、小村适龄幼儿入园需求,金罗镇另增设2所小学附设幼儿园,宁乡镇、暖泉镇各办1所村单办园。目前,全县公办幼儿园学位充足、覆盖到位,能够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已形成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
自评结论:达标。
C9.落实省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我县出台了《中阳县新建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专项治理,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做到“五个同步”。截至2026年3月,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1个(佳境天城幼儿园)。因小县城城乡幼儿园分布密集,加上出生人数逐年下降,现有幼儿园学位能够满足全县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自评结论:达标。
C10.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且运转良好,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升辉.佳境天城小区是县域内规模最大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小区,常住人口4030人。佳境天城幼儿园是小区配套幼儿园,2019年9月开园,2021年转型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2个班,323名幼儿,目前运转良好。
自评结论:达标。
C11.落实省定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全县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的拨款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其中上级财政资金拨公用经费每生每年300元,县财政资金拨公用经费每生每年300元),公用经费保障了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资金现已落实到位。
自评结论:达标。
C12.落实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
我县没有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的幼儿园。
自评结论:达标。
C13.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政策标准:
山西省定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低于600元。中阳县在省级标准基础上,将普惠性民办园生均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1200元,并统筹用于园所办园条件改善和保教质量提升。并按认定学位及时拨付到位,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自评结论:达标。
C14.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办法
收费标准:
市级一类幼儿园 240元/生/月
县城镇一类幼儿园160元/生/月
农村一类幼儿园 100元/生/月
农村二类幼儿园 80元/生/月
2025年春季对全县各级各类公办幼儿园幼儿免除管理保育费,由县财政全额负担。同年3月中阳县教育体育局、中阳县发展改革局、中阳县财政局联合出台了《中阳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教字〔2025〕12号),约定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收费标准。目前,我县2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保育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月480元。
自评结论:达标。
C15.健全科学合理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
2025年春季我县全部免除公立幼儿园保育教育费,费用由县财政承担,无动态调整材料。
自评结论:达标。
C16.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
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中阳县教育体育局按省、市要求开展全县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通过自查自纠、规范承诺等举措,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行为。
自评结论:达标。
C17.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中阳县公办园在编教师204人,月平均工资为6513.6元,实发4859元,工资全额纳入财政保障,工资足额发放、社保全面缴纳。
公办园非在编教师195人,月平均工资为2157.6元,为在编教师的33.12%,实发2060.4元,为在编教师的42.4%。非在编教师和保育员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工资。其中61人缴纳两险(分别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246人未缴纳。
公办园非在编专任教师及其他编外教职工未实现同工同酬。
自评结论:不达标。
C18.参照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幼儿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
中阳县民办园教师月平均工资为1807.14元,民办园教职工(专任教师除外)月平均工资为2446.76元;
民办园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比例:
缴纳养老保险人数:23,缴纳比例:23.47%
缴纳医疗保险人数:18,缴纳比例:18.37%;
民办园其他教职工(专任教师除外)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比例:
缴纳养老保险人数:7,缴纳比例:18.92%
缴纳医疗保险人数:6,缴纳比例:16.22%;
目前县政府正积极制定相关政策,参照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督促民办幼儿园依法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自评结论:不达标。
C19.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
我县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由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明确各部门在幼儿园安全监管中的具体职责,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部门按职责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重点对幼儿园园所建筑安全、食品卫生资质、消防设施配备等进行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自评结论:达标。
C20.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近两年未发生幼儿园安全责任事故,有效保障师幼安全。
自评结论:达标。
C21.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 完善年检制度
我县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门与行政审批部门加强协作,严格民办幼儿园审批。同时认真开展民办园年检工作,年检结果全部达到合格等次。
自评结论:达标。
C21.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
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严格落实幼儿园准入管理制度,坚持“先证后照”原则,严格民办幼儿园审批,同时认真开展民办园年检工作,全县2所民办园年检结果全部达到合格等次。
自评结论:达标。
C22.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
认真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基本信息在中阳县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了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自评结论:达标。
C23.建立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
为完善我县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监管,促进我县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印发了《中阳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方案(2021-2023)》,对全县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进行了三年的规划和布置。2021至2023年,开展了第二轮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并对各幼儿园督导评估结果进行了通报。此后,每年教育局定期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并形成督导报告。
自评结论:达标。
C24.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
我县印发《中阳县教科局关于建立幼儿园督学责任区制度的通知》,全县幼儿园均实行挂牌督导制度。责任督学按照《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教督〔2019〕3号)对幼儿园实施督导,每月开展挂牌督导至少1次,全县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现100%全覆盖。
自评结论:达标。
C25.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全县2所民办园均办理了《办园许可证》,15所公办幼儿园均进行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全县不存在无证园。
自评结论:达标。
C26.民办幼儿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目前全县2所普惠性民办园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主动接受家长监督,未发现存在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自评结论:达标。
C27-27.幼儿园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配备图画书生均数量≥10册,每班复本量≤5册
2025年,县政府继续投资381.37万元实施全县幼儿园硬件提升改造工程,大力改善园舍条件。目前,全县幼儿园共有大型玩具92件,小型及桌面玩具4027种、125233件;配备自然类、生活类,科学类、情感类等幼儿图书57479册,达到规定要求。
自评结论:达标。
C28.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必须全部符合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
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分别是城内幼儿园、钢源幼儿园、钢城幼儿园、庞家会幼儿园、佳境天城幼儿园,5所幼儿园均符合建设标准;2017年前规划建设的12所幼儿园,三个面积全部达标。
自评结论:达标。
C29.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
全县在园幼儿3844人,班级总数147个,达标班级128个,未达标班级19个,班级设置达标率为87.1%,符合有关规定。
自评结论:达标。
C30.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教师〔2013〕1号)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
全县各类幼儿园教职工总数706人,其中专任教师482人,保教人员(专任教师、保育员)500人,在园幼儿3844人。
县域内教职工数与在园幼儿数之比为1:5.5,保教人员数与在园幼儿数之比为1:8。我县将继续关注幼儿园生源变化和编制情况,通过人才引进和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补充。
自评结论:达标。
C30.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目前全县幼儿园专任教师482人,在园幼儿数3844人,专任教师数与在园幼儿数之比为1:8,达到不低于1:15的指标要求。
自评结论:达标。
C31.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
我县公办幼儿园教职工572人,财政全额人数300人,近三年来以人才引进、特岗招聘等方式补充在编人员,不存在有编不补。
自评结论:达标。
C32.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
我县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幼儿园专任教师全员持证上岗制度。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共有园长33人,其中有14名园长(正职)持有园长资格证,持证上岗率100%;全县幼儿园专任教师482人,持有教师资格证482人,持证率100%,已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制度。
自评结论:达标。
C33.落实幼儿园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
我县严格落实幼儿园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要求各幼儿园严格执行县教育培训股制定的教师培训制度(文件)、培训规划,开展全员培训,同时加强园本培训管理,规范过程性材料、收集、整理、存档、登分等工作。近三年来,各幼儿园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活动,均完成五年一周期360学时的培训任务。
自评结论:达标。
C3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
我县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首位,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师风培训作为新教师岗前培训、教职工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师德培训、警示教育、培树正面典型、廉洁从教宣誓、签订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等多种方式,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各幼儿园均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每年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并与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公示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自评结论:达标。
C35.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全县幼儿教师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自评结论:达标。
C36.县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我县严格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问题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中阳县202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中阳县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岗位适应能力提升培训方案》《中阳县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方案》《中阳县教育科技局关于幼儿园办园水平分类评估细则解读培训的通知》等文件,丰富幼儿园游戏材料,科学合理安排幼儿园一日活动,确保幼儿户外活动时间每日不少于2小时,幼儿自主游戏时间每日不少于1小时。目前,我县未收到幼儿园“小学化”问题的投诉。
自评结论:达标。
C36.健全县级教研责任区制度,园本教研和区域教研实现常态化
目前,全县共有市级学前教育兼职教研员2名,县级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3名、兼职教研员10名。以星宇幼儿园、城内幼儿园、凤城幼儿园三所优质园为龙头,结对帮扶全县8所农村幼儿园和2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学期开展以龙头园引领的联片教研活动不少于4次,坚持每周深入薄弱园开展园本教研指导,区域教研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自评结论:达标。
C37.社会认可度须高于85%
我县结合县级自评,扎实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社会认可度网络问卷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4284份,其中满意4158份,社会认可度达95%。县教体局对调查数据全面汇总分析,系统梳理教职工、家长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指导幼儿园持续优化管理、提升办园质量,全力推进“幼有优育”目标落地。
自评结论:达标。
三、主要做法
(一)坚持高位推动,形成党政齐抓共管格局
1.强化政策保障支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高位统筹、系统部署,先后出台《中阳县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县管校聘”改革实施细则》、《关于推进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中阳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专项制定《中阳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方案》,成立由县委书记、政府县长担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实现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一体落实。
2.专班协调推进。成立“双普”创建工作专班,实行专班统筹、协调推进机制。坚持周调度、周汇报制度,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实行逐级请示、分层破解,按照“一园一策”原则精准施策、分类指导,确保“双普”创建工作规范有序、扎实推进。
(二)坚持标准引领,有的放矢开展“双普”创建
1.强化集中培训,精准把握创建要求。县教体局先后组织开展3次专题集中培训,系统学习国家、省、市、县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文件与工作部署,指导各园所吃透标准、明晰要求、规范操作,确保创建工作方向明确、推进有序。
2.明确创建任务清单。全面梳理评估指标体系及核心要求,对照创建标准开展实地核查与对标检视,细化任务、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创建工作靶向发力、落地见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夯实“双普”创建核心基础
1.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园所条件。2025年总投资3334.45万元,实施城南幼儿园改扩建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6060.79
m²,新增270个学位,计划于2026年秋季投入使用。
2.扩大学位供给,破解入园难题。近年来,通过新建改建城内幼儿园、庞家会幼儿园、钢源幼儿园,新增公办园学位1520个。组织各公办园坚持“就近、划片、公开、公正”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招生,确保全县适龄儿童都能就近入园,在家门口享受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
3.片区引领带动,推动资源共享。我们以3所县城优质公办园为龙头,2025年共开展11次城乡联动教研,高效带动中心园、村级园、民办园协同发展,促进了城乡幼儿园管理互通、研训联动、质量同进。
4.提升办园能力,促进幼有优育。我们实施“全员提升”战略,将国培、省培、市培、县培同步进行,线上线下灵活切换,通过走出去学,请进来讲、周末大课堂研训等方式,多途径多层次培养人才。
5.加大财政扶持,支持普惠发展。提高经费标准:在省级每生每年不低于600元的补助标准上,将两所普惠性民办园的生均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1200元,资金统筹用于改善办园条件和提升保教质量减免供暖费用:为切实减轻办园负担,县财政免除了这两所普惠性民办园的全部供暖费用。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对照《山西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细则》37项C级指标,目前我县2项指标正在整改。具体如下:
1.非在编专任教师和教职工未落实同工同酬。
存在问题:中阳县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工资足额及时发放,五险一金缴纳规范,各项待遇保障全面达标;非在编专任教师及其他编外教职工目前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尚未落实。
整改措施:县政府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保障非在编教师和其他教职工待遇,确保实现全县非在编教师及教职工同工同酬。
2.参照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幼儿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
存在问题:两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水平偏低,部分教职工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宁兴幼儿园现有教职工84人,其中专任教师59人,月平均工资1700元;行政及其他教职工25人,月平均工资2507元,仅为24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佳境天城幼儿园现有教职工50人,其中专任教师26人,月平均工资1756元;行政及其他教职工24人,月平均工资1955元,仅为6人缴纳养老保险。
整改措施:督促上述两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格落实教职工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依法足额为教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五、下一步打算
(一)合理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健全城乡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机制,推动优质资源均衡覆盖。稳步扩大公办园资源供给,重点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积极开展巡回支教与流动服务,坚决防止资源闲置浪费,切实避免因布局调整带来新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同时,主动适应教育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持续优化办园结构与师生配比,强化内涵建设,全面提升学前教育整体办学质量。
(二)加大经费投入,强化条件保障。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持续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切实减轻家庭教育支出负担,保障人民群众“上得起园、上得好园”。
(三)加强师资队伍,提升内涵发展。聚焦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着力配齐配足幼儿园教职工,依法保障教师待遇,稳定师资队伍。全面落实园长与专任教师全员培训,强化专业能力与师德素养,以高水平师资支撑高质量保教,真正把服务落到儿童健康快乐成长上。
(四)坚持科学保教,全面提升保教质量。深入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安全责任压实落实、日常规范管理等作为重点内容,推动各类不规范问题逐项整改、清零到位。稳步推进优质幼儿园课程改革试点,鼓励幼儿园立足实际开展自主评估与实践创新,持续提升教师专业保教能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幼儿园保教质量整体跃升。
中阳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