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核查有关企业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函,我县组织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市场局和县交通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涉及我县的东升物资贸易运输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中阳县东升物资贸易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12日,注册资金贰拾万元整,企业位于中阳县宁乡镇钢城居委双塔上1号,法定代表人刘文平。2022年12月6日经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换发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通用设备管理;电线、电缆经营;土石方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
二、核查情况
中阳县东升物资贸易运输有限公司2023年给7户企业开具了发票,其中:2023年开具的销售给承建离隰高速工程的安徽隆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湖北鑫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腾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山西科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修建中阳县城内雨污分流及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的山西五建集团有限公司的5238634.48元柴油发票是2020年至2022年12月期间,上述5户企业施工期间所欠的供油款发票,不属于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柴油安全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17号)精神,自2023年1月1日起对生产、经营柴油的企业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管理。该公司2023年8月24日从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山西销售有限公司购买33.38吨254355.60元的柴油;2023年卖给晋城天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4吨107380元、山西驰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18.78吨151179元,开具2张发票;未储存,由危货运输公司从厂家直接送往客户,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属于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依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由县应急局对该公司作出处罚。
特此报告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