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我县2024年第三批次用地申请将部分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该批次用地范围内包含部分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第七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第一条规定,现将此次用地情况说明如下:
一、用地范围:本批次用地位于下枣林乡朱家庄村委会、宁乡镇府南居委会和城北居委会。
二、用地面积:申请用地总面积2.2438公顷。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2022年),本批次范围内林地面积0.076公顷。
三、开发用途:本批次开发用途为居住用地、仓储物流用地、商业服务用地,用地单位为中阳县人民政府,拟开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四、符合城镇总体规划情况。本批次用地范围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在城镇开发边界线内,不与三条控制线管控规则冲突。本批次用地符合《吕梁市中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附件:规划图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