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县政府2024年1月25日第56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中阳县县城(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LC-04-05-02地块规划指标调整论证报告及调整方案。
将LC-04-05-02地块分为三块,分别为LC-04-05-02A、LC-04-05-02B、LC-04-05-02C。
LC-04-05-02A地块:用地面积为915㎡,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1.4,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54m。
LC-04-05-02B地块:用地面积为3415㎡,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2.6,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54m。
LC-04-05-02C地块:用地面积为5405㎡,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4,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54m。
在城市建设规划审批过程中,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规划控制指标及要求进行审批,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精心组织、科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