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函〔2021〕89号
中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将中阳县2021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
项目纳入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的承诺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拟申请使用我县宁乡镇柳沟居委集体土地2.0041公顷,其中,农用地2.0041公顷(含林地1.8290公顷,其它农用地0.1751公顷)。
项目用地符合中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不占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保护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406号)文件要求,项目用地预支使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2.0041公顷,我县承诺将该项目布局和规模纳入我县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预支指标计入中阳县国土空间规划空间规模。
特此承诺
中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