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函〔2021〕52号
中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农业农村局使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作为“乡村振兴贷”风险补偿金的批复
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县农业农村局申请使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作为“乡村振兴贷”风险补偿金的请示》(中脱办发〔2021〕17号)已收悉。县政府原则同意你单位使用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00万元,作为“乡村振兴贷”风险补偿金,注入中国农业银行吕梁分行营业部。
县财政局要与各有关部门进行对接,做好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账务处理并及时下达给农业农村局。你单位要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使用,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此复
中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