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函〔2021〕45号
关于尽快完善“十三五”农村路网在建项目的函
吕梁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元月20日,我方与贵单位签订了《吕梁市农村路网改造及贫困地区道路建设项目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补充协议,明确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等相关事项。按照协议约定,脱贫成效考核拟增加项目及2016、2017年已开工项目,所涉附属工程应于2019年6月前全部完工,但在主体工程完工后,部分项目和路段安防设施及附属工程迟迟未完善,期间我县项目部多次督促,一直未落实,直接影响交工验收和决算审计。建议你单位通知所涉施工方于本年度9月前全部完善剩余工程,确保后续工作顺利进行。
中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