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中阳县城乡一体化金罗供水工程项目经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中审管发〔2023〕220号文件批复,为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实施,经县政府同意,成立中阳县城乡一体化金罗供水工程项目部。
一、项目法人机构名称
机构名称:中阳县城乡一体化金罗供水工程项目部。
二、项目法人组成
法人代表:刘应武
技术负责人:李宇媛
财务负责人:周林林
办公室负责人:高 杰
项目部下设质量监督组和综合管理组,质量监督组由乔文负责,杨丽负责项目综合管理组日常工作。
三、项目法人职责
1.组织开展或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实施方案编制、报批等相关工作。
2.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工程建设。
3.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组建现场管理机构,任免其管理、技术及财务等重要岗位负责人。
4.负责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开工备案手续。
5.参与做好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工作,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其他外部条件落实等工作。
6.依法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咨询和材料、设备等组织招标或采购,签订并严格履行有关合同。
7.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设计变更的审查或审核与报批工作。
8.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管理机构和参建单位建设管理情况,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期进度、资金支付、合同履约、农民工工资保障以及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等情况。
9.负责组织设计交底工作,组织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10.组织编制、审核、上报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和资金预算,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年度工程建设资金,按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建设资金。
11.负责组织编制、审核、上报在建工程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负责。
12.组织或参与工程及有关专项验收工作。
13.负责组织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做好资产移交工作。
14.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对各参建单位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5.负责开展项目信息管理和参建各方信用信息管理相关工作。
16.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审计、稽察、巡查等各类监督检查,组织落实整改要求。
17.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及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项目实施完成后,该项目部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