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共向县政府提出建议、提案132件,其中代表建议35件,委员提案97件,为切实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代表、委员满意度,现就做好县“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议提案是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经过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民意提出的,集中反映了我县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的呼声、愿望。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机制,认真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办理进度和标准要求,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健全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业务科室具体办、办公室抓协调的工作机制,做到专题研究部署、定期跟踪调度、全程动态管理、统一审核回复,积极推动建议提案有关事项落实。各承办单位要充分调动和利用好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认真采纳和办理建议提案,并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代表、委员提出的重点建议、重点提案,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综合分析,拟订办理工作方案,推动工作落实,切实做到案案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二、健全工作制度
对办理建议提案环节,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到态度认真,准备充分。各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案后,要针对建议提案所涉及的背景、内容、政策依据等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准确把握代表、委员意图及人民群众期待,全面掌握建议提案涉及问题的有关情况。各承办单位应于2023年9月30日之内将建议提案全部答复完毕。对于情况复杂、确实难以按时答复的,须书面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延长办理时限,最多可延长3个月,同时积极做好向代表、委员的解释工作。对于会同办理的建议提案,主办、会办单位要积极沟通联系,会办单位应在2023年8月15日前将办理意见提供给主办单位(建议、提案会办意见格式见附件3),主办单位应充分吸收会办单位意见,统一答复代表、委员。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认真对待,在1个月内重新办理并答复,同时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告。承办单位要及时对建议提案办理进行全程跟踪。县政府督查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办理工作进行督查,及时掌握办理工作动态。对工作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调查研究不深入、不与代表委员面商、态度不诚恳、办理工作质量差,或因工作不负责造成建议提案遗失、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的,县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各承办单位要加大内部督办力度,主要负责人要经常对本单位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安排政策熟、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本单位建议提案的办理和内外联络工作,确保办理进度和质量。
三、深化沟通协商
各承办单位要牢固树立全方位、全过程沟通理念,把沟通协商作为建议提案办理的必要程序和必经环节,健全“办前、办中、办后”互动机制,即办理前,及时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了解意图,明确方向;办理中,随时保持与代表、委员联系,求计问策,完善措施;办理后,认真征询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经常性邀请代表、委员采取座谈、实地调研、实地督查等方式参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使办理过程成为转变作风、联系群众、改进工作的过程。要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与沟通,要结合工作实际,让代表、委员全面了解办理情况,对建议提案表示不满意的,要通过重新办理、重新沟通,争取理解与支持。特别是实行主会办的建议提案,各主办单位要切实承担牵头责任,主动召集会办单位研究办理落实措施,群策群力推动办理工作取得实效;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做好各项承办工作。办理过程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需要新增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的,承办单位可发函至相关部门请其协助办理。
四、明确答复要求
各承办单位要坚持承办人员起草、科室负责人把关、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批四级负责制。要针对代表、委员所提事项逐一回复,答复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应客观、全面、准确反映办理情况,答复意见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做到语气诚恳、文字精炼、用语规范、逻辑清晰、内容实在、数据准确,落实措施要具体可行,力戒重办理程序、重政策解释,对具体问题要有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创新性解决措施。要注重反馈所提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和所提建议的吸收采纳情况,不得以工作情况总结代替答复,杜绝敷衍应付草率答复。要根据审查情况在文件附注处标明公开属性,办理复文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会办意见标注同意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建议提案的答复格式要按规定撰写、用单位公函纸、编发文号(见附件1、附件2),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同时征询代表、委员办理意见,填写建议(提案)办理征询意见函(附件4),并将征询意见函随答复件一起报送至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
五、认真统计汇总
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吸收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落实。办理工作完成后,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当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并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建议、提案办理落实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见附件5)。
六、具体要求
(一)落实办理工作制度。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工作,认真填写建议(提案)办理落实情况统计表,并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一并报送。
(二)建好台账。认真做好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台账,专人负责管理,特别是重大的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一定要做好跟踪办理,解决问题后及时反馈代表、委员。
(三)专人负责。各单位必须确定一名联络员,做好建议提案办理日常联络工作,同时做好文书档案整理、登记造册、存档工作,并在工作岗位调整时认真交接,确保工作的延续性。
(四)为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时效性和办复质量,县政府办公室将随时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进行督促检查。
联系人:王磊
(此件公开发表)
附件:1.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的答复
2.关于政协中阳县十届三次会议提案的答复
3.关于建议(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4.建议(提案)办理征询意见函
5.2023年县“两会”建议(提案)办理落实情况统计表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附件1
中阳县 局(乡镇、中心)(红头)
XXX〔2023〕XXX号函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X类第 号建议的答复
XXX代表:
您提出的(或与其他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XXX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答复正文)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负 责 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承 办 人:(签字)
联系电话:
(此件予以公开或此件不予公开)
(承办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中阳县 局(乡镇、中心)(红头)
XXX〔2023〕XXX号函
关于政协中阳县十届三次会议
X类第 号提案的答复
XXX委员(或单位):
您(或单位)提出的(或与其他委员联名提出的)《关于XXX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答复正文)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负 责 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承 办 人:(签字)
联系电话:
(此件予以公开或此件不予公开)
(承办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类
公开(是 否)
中阳县 局(乡镇)(红头)
XXX函〔2023〕XXX号
关于X类第 号建议(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XXX(主办单位):
现就XXX(代表或委员)提出的《关于XXXXXXXXXXXXXXX的建议(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XXXXXXXXXXXXXX
中阳县XXX局(乡镇)(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
附件4
建议(提案)办理征询意见函
代表(委员):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县“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您提出的《关于XXXXXXXXXXXXXXXX的建议(提案)》进行满意度测评,请您如实反馈,并欢迎您留下宝贵的意见。
非常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办理意见:
承 办 单 位:(盖章)
承 办 人 签 字:
代表(委员)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2023年县“两会”建议(提案)办理落实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建议提案编号 | 建议(提案)标题 | 办理情况 | 联系情况 | |
分类 | 办理落实情况 | 面商情况(走访、调研、座谈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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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