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政府县长孙燕飞主持召开县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中阳县河道管理办法(审议稿)》、《中阳县2024年选聘、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讨论稿)》等有关事宜。
为加强我县河道管理,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水资源,充分发挥河道的防洪抗旱减灾功能和综合效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中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吕梁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县实际,会议对《中阳县河道管理办法》提出了明确要求,水利部门要细化具体部门职责,明确河道主管单位,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讨论。
为加强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委社会工作部《社区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的工作方案》(晋政发〔2024〕48号)、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工作清单》(吕社发〔2024〕1号)和《吕梁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吕组通字〔2020〕4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会议原则同意《中阳县2024年选聘、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并立即启动招聘工作。会议要求,在招聘启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脱贫户、监测户等困难家庭人员,解决困难家庭就业问题;在招聘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