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在高龄补贴发放“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工作推进中发现,目前存在部分高龄补贴对象死亡后未及时停发、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且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够顺畅,易导致漏补、死亡未及时停发等情况。为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督导组指出的问题及县纪委监察建议,加强高龄补贴等涉老资金监督管理,实现跨部门信息高效共享与精准比对,确保补贴发放规范有序,防范风险隐患,现将《中阳县民政局高龄补贴部门核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阳县民政局 中阳县公安局
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龄补贴部门联合核查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高龄津贴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资金及时、安全发放到位。根据《吕梁市民政局吕梁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吕民发〔2023〕24号),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的
通过建立部门联合核查制度,强化对高龄补贴对象的动态管理,精准掌握补贴对象生存状态、户籍变动等信息,及时处理新增、退出(含死亡)情况,严格落实“应补尽补、应退尽退”要求,杜绝虚报冒领,为2026年度及后续高龄补贴精准预算提供支撑,重点解决对象死亡后补贴停发不及时问题,提升动态管理水平,杜绝“错发”“漏发”“虚报冒领”现象,保障补贴资金精准发放。
二、职责分工
县民政局:牵头加强高龄津贴发放全流程规范管理,每月与公安、人社、卫健等相关部门对接,完成老年人数据信息的集中比对与精准核实,同时指导乡(镇)开展每月老年人数据信息比对、核实及高龄津贴政策宣传解读等工作,统筹协调并解决高龄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与问题。
公安部门:每月1日提供上月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户口注销、迁移数据(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变动时间、变动类型等信息),协助核实对象生存状态及户籍变动情况,同时指导乡(镇)派出所做好老年人户口注销、迁移数据信息共享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月1日提供上月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养老金数据(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停发时间、停发原因等信息),辅助核查对象存活状态;共享退休人员死亡报备信息,与补贴发放名单进行比对,同时指导乡(镇)做好老年人享受养老金数据共享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每月1日提供上月死亡数据(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死亡时间等信息),协助筛查已死亡的补贴对象;共享老年人口健康管理相关数据,辅助核实对象生存状态,同时指导乡(镇)卫生院做好老年人死亡信息共享工作。
各乡镇:加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础数据的日常管理,将县民政局推送和本级比对的数据信息及时下达至各村(社区),并督促各村(社区)及时主动做好高龄老年人的普遍走访摸排、政策宣传告知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高龄补贴对象的月度核查,重点跟踪新增符合条件人员、死亡人员等信息,对辖区内补贴对象信息变更情况及时核实;每月15日上报本月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高龄津贴数据,同时按时向县民政局报送核查结果,确保高龄津贴动态管理、精准发放到位。
村(社区):负责受理高龄津贴材料,对户籍和年龄进行审核,登记发放信息;对上级部门推送的比对数据进行核实,主动做好高龄老年人的普遍走访摸排、政策宣传告知和死亡、新增人员信息核实及上报等工作。
三、追责问责
各部门未按规定时限提供数据、提供虚假信息或比对不认真,导致高龄补贴错发、漏发、冒领的,由责任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各乡镇未落实月度核查责任,村(社区)未及时上报死亡、新增人员情况,导致对情况掌握不及时,造成补贴发放错误的,由乡镇、村(社区)承担相应责任。因多个部门或乡镇、村(社区)协同不力导致问题发生的,按职责分工和过错程度划分责任,依规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