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
序号 | 评定项目 | 分 项 总 分 | 次 分 项 总 分 | 三级项分值 | 四级项分值 | 得分 | 操作说明 |
1 | 环境 | 120 | |||||
1.1 | 交通便捷度 | 10 | |||||
1.1.1.1 | 机构的道路交通情况符合以下条件时得相应分数: (1)机动车(含救护车)能直接停靠在机构主要出入口和建筑主要出入口处,得2分; (2)机动车(含救护车)能停靠在机构主要出入口处,但不能直接停靠在建筑主要出入口处,得1分。 | 2 | 现场查看机构主要出入口和建筑主要出入口 | ||||
1.1.1.2 | 机构的公共交通情况符合以下条件时得相应分数: (1)机构主要出入口300米内,有至少1个公共交通站点(包括公共汽车站点、轨道交通站点等),得2分; (2)机构主要出入口500米内,有至少1个公共交通站点(包括公共汽车站点、轨道交通站点等),得1分; (3)机构的公共交通情况不符合(1)和(2),但机构设有定期班车接送老人到达附近的公共交通站点,得0.5分。 | 2 | 现场查看公交站点情况或使用手机地图应用测量机构出入口到最近的公交站点的距离 | ||||
1.1.1.3 | 机构主要出入口不直接开向城市主干道、快速路等交通量大的道路,以利于老年人出行安全。 | 1 | 现场查看机构出入口朝向 | ||||
1.1.1.4 | 机构设有供货物或垃圾等运输的单独的通道和出入口。 注:“单独”指不与机构主要出入口合并使用。 | 1 | 现场查看 | ||||
1.1.1.5 | 机构内的交通组织便捷流畅,满足疏散、运输要求。 注:当机构无院区或内部道路时,此项不参与评分。 | 1 | 现场查看 | ||||
1.1.1.6 | 养老机构应确保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完备,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要求。 | 2 | 现场查看 | ||||
1.1.1.7 | 机构内的人车交通组织符合以下条件时得相应分数: (1)人车分流(老年人通行道路无机动车辆通行),得1分; (2)人车混行,但能避免车辆对人员通行的影响(例如道路设计区分步行道与车行道),得0.5分。 注:当机构无院区或内部道路时,此项不参与评分。 | 1 | 现场查看 | ||||
1.2 | 周边服务设施(含机构面积) | 10 | |||||
1.2.1 | 机构面积 | 3 | |||||
1.2.1.1 | 机构的床均建筑面积符合以下条件时得相应分数: (1)建筑面积 ≥35㎡/床,得3分; (2)25㎡/床≤建筑面积 ≤35㎡/床,得2分; (3))建筑面积 ≤25㎡/床,得1分。 | 3 |
总建筑面积与总床位数均使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或备案的登记面积与核定床位数。 | ||||
1.2.2 | 配套设施 | 7 | |||||
1.2.2.1 | 机构的基础设施完善,周边无污染源、噪声源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运的区域。 | 1 | 现场查看或使用手机地图应用查看 | ||||
1.2.2.2 | 周边1公里或15分钟步行距离内有满足老年人日常保健、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慢病护理的医疗机构(例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注:养老机构内设相应设施或与该类设施合设时自动得分。 | 2 | 现场查看或使用手机地图应用计算步行距离 | ||||
1.2.2.3 | 周边5公里或15分钟车行距离内有满足急危重症就医的医疗机构或急救机构。 注:养老机构内设相应设施或与该类设施合设时自动得分。 | 2 | 现场查看或使用手机地图应用计算步行距离 | ||||
1.2.2.4 | 周边1公里或15分钟步行距离内设有至少1处商业服务业设施(例如商场、菜市场、超市/便利店、餐饮设施、银行营业网点、电信营业网点)。 注:养老机构内设相应设施或与该类设施合设时自动得分。 | 1 | 现场查看或使用手机地图应用计算步行距离 | ||||
1.2.2.5 | 周边1公里或15分钟步行距离内设有至少1处供老年人开展休闲、体育活动的公共绿地、公园或文化活动设施(例如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 注:养老机构内设相应设施或与该类设施合设时自动得分。 | 1 | 现场查看或使用手机地图应用计算步行距离 | ||||
1.3 | 公共信息图形标志 | 10 | |||||
1.3.1.1 | 设有应急导向标识,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出口标志、疏散路线标志、消防和应急设备位置标志、楼层平面疏散指示图等,且信息准确无误,具有一致性、连续性和显著性。 | 2 | 现场查看应急导向标识的设置 | ||||
1.3.1.2 | 设有通行导向标识,包括但不限于人行和车行导向标志、楼梯/电梯导向标志、楼层号等,且信息准确无误,具有一致性、连续性和显著性。 注:当机构无可评价的外部道路和室内交通空间时,此项不参与评分。 | 2 | 现场查看通行导向标识的设置 | ||||
1.3.1.3 | 设有服务导向标识(例如公共活动空间、就餐空间、公共卫生间标志等),且信息准确无误,具有明确性和显著性。 | 1 | 现场查看服务导向标识的设置 | ||||
1.3.1.4 | 必要处设有安全警示标识,如墙面凸出处贴有防撞标志、透明玻璃门视线高度贴有防撞标志,临空处/水池边设有警告标志/地面高差突变处设有提示标志等,以引起老年人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 注:当机构内不存在此类不安全因素时自动得分。 | 2 | 现场查看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 | ||||
1.3.1.5 | 居室入口处设有居室门牌号等信息标识,且设有供老年人个性化布置的空间或设施,以利于老年人识别。 | 1 | 在老年人居室入口处现场查看 | ||||
1.3.1.6 | 各类标识的形式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安装牢固、无残缺破损,不会对人员带来安全隐患; (2)位置易于老年人查看,未被照明设施、监控设施、树木等遮挡,且不影响轮椅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及其他设施功能的安全使用; (3)标识设计在尺寸、颜色、文字、材质等方面符合老年人视觉特点和相关行业标准(例如字体放大、增加背景色与内容颜色的明度对比),易于老年人识别。 | 1 | 在查看各类标识的过程中记录 | ||||
1.3.1.7 | 标识设计在形式、材质等方面体现机构特色,且与所处环境空间风格具有一致性和协调性,兼顾实用和美观。 | 1 | 在查看各类标识的过程中记录 | ||||
1.4 | 院内无障碍 | 50 | |||||
1.4.1 | 室外及建筑出入口无障碍 | 8 | |||||
1.4.1.1 | 室外人车通行道路地面平整、防滑、不积水。 注:当机构无室外人车通行道路时,此项不参与评分。 | 1 | 现场查看 | ||||
1.4.1.2 | 室外人行道与建筑出入口、车行道或其他场地(例如活动场地)实现无障碍衔接,便于轮椅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