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1.《就业促进法》
2.《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
3.《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
4.《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的通知》
二、申请条件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可以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进行失业登记。
三、材料目录
1.身份证;
2.毕业证;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书;
4.营业执照注销手续。
四、需提交和可以承诺的材料
1.下列材料,申请人需提交:
身份证
2.下列材料,由申请人自行承诺提供信息真实性,不再提交:
毕业证、终止或解除合同书、营业执照注销手续
五、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服务地点
中阳县政务服务分中心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窗口
七、咨询电话
0358-5300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