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3〕13号)、《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2〕72号)、《山西省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激励方案》(晋工信投资字〔2023〕131号)和《山西省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2023年本)》(晋工信投资字〔2023〕137号)规定,为做好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奖励项目(以下简称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条件
(一)奖励项目申报企业(单位)须为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法人单位。奖励项目在山西省境内实施,没有获得过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二)列入“信用中国(山西)”网站失信黑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审核要求
各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按照属地原则,根据奖励项目申报范围(见附件1),组织辖区内企业(单位)开展奖励项目申报工作;按照企业承诺、市县核实的原则,按规定开展现场核查和资料审查等奖励项目审核工作。
(一)奖励项目申报企业(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制报送奖励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要求见附件2),一式十份,须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审核无误后盖章。
(二)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审核并出具奖励项目申请文件和审核意见报送省工信厅,须附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申报汇总表须加盖公章。
三、申报截止时间
奖励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
附件:1.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范围
2.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请报告编写要求
3.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汇总表
4.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联系人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