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文件链接:《中阳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
一、出台背景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吕梁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吕医保发[2024]24号)和《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中政办发[2024]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此工作方案明确了全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相关政策:
一是明确参保对象范围。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二是统一个人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2023年预收2024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为每人400元,由参保人员按年度一次性足额缴纳。2025年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
三是全面落实参保资助政策。特困人员(五保、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不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个人缴费80元,由医疗救助资金资助320元;防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个人缴费120元,由医疗救助资金定额资助280元;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40元,由医疗救助资金资助360元;重点优抚对象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政策执行;国有(集体)企业下岗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全额资助;本县户籍70岁以上高龄老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全额资助。
四是统一参保缴费时间。2025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五是统一参保缴费方式。普通参保人继续由税务缴费渠道完成个人缴费;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防返贫监测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由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核实无误后推送医保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在医保信息系统进行身份信息标识后,推送税务部门征缴信息系统按照相关渠道进行征缴;重点优抚对象、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本县户籍70岁以上高龄老人由相关部门与税务部门对接完成征缴工作。
六是明确待遇享受等待期。从2025年起对连续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将分别设置相应的奖励和约束措施。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不低于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七是明确部门职责。明确了县财政、税务、医保、民政、教体、农业农村、退役军人、卫健、融媒体、各乡镇等有关部门的职能。
三、工作要求
工作方案对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力、有效推动参保缴费工作,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数据摸底。各乡镇要全面摸排辖区居民死亡、服刑、服役、外地参保、参加职工医保和本县户籍70岁以上高龄老人等情况,确保重点人群信息的准确;各相关部门要在集中参保工作开始前确定特殊人群参保名单,确保乡镇、部门之间数据一致。
(三)深入宣传动员。各部门要加强医保惠民政策宣传,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目的、意义和对参保人员的保障作用等,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保续保,提高参保覆盖面。
(四)严格责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业务协同和信息沟通,对相关工作要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切实做到通力合作、无缝衔接,坚决杜绝相互推诿扯皮。
政策咨询:医疗保障局 办公室 550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