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文件链接:《中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终调整补充方案》
一、方案出台的主要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发办[2016]22号)
《财政部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101号)
二、目标任务
以农业产业发展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和民生类为主,重点建设特色农业园区,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使资源要素聚集、集中,实现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逐步建立“决策民主严谨、投向科学合理、监管规范严格、运行有序高效”的涉农资金管理新机制,构建形成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长效机制。
三、方案内容
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整合资金规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工作要求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四、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决策部署,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深入实施农业“特”“优”战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建设行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宜居,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五、基本原则
(一)坚持产业为基、特色带动原则。支持特色产业培优提升、品牌打造,注重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可持续的产业发展长效机制,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坚持补齐短板、提升服务原则。支持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分级分类分批打造特色示范亮点。
(三)坚持权责匹配、分工负责原则。项目主管部门、乡镇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项目预算单位对资金使用负主体责任,依据行业规范及要求具体实施项目和管理使用资金,并对资金绩效目标负责。
六、目标任务
以农业产业发展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和民生类为重点,重点建设特色农业园区,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使资源要素聚集、集中,实现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逐步建立决策民主严谨、投向科学合理、监管规范严格、运行有序高效”的涉农资金管理新机制,构建形成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长效机制。
七、资金整合规模
2023年度年初方案安排资金17000万元,年中调整为1850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衔接资金6819万元,省级专项衔接资金3011.94万元,市级专项衔接资金1870.4万元,县级预算安排专项资金6400万元,其他统筹整合资金398.66万元。
八、项目资金使用
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需实施项目146个,产业类项目79个,资金13448.6526万元,占比72.7%,其中:农业生产发展项目57个,资金11619.8632万元;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22个,资金1828.7894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1个,资金2846.3623万元,占比15.39%。示范村创建项目17个,资金1107.2433万元,占比5.98%。公共服务类项目9个,资金1097.7418万元,占比5.93%。
九、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充分发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作用,对项目实施进展、资金支付进度、项目过程管理及产生的效益及时研判,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项目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重大经济活动报备制度,对各自实施的项目全程负责,加强与主管部门的对接,项目开工时向主管部门报备,全程提请主管部门参与,主管部门按照行业要求进行监管。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负责督促检查、资金拨付、进度通报、绩效管理等工作。
(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中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乡镇、部门实施项目要做到程序规范、阳光作业、按期完工。一是严格执行项目公开公示制度,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项目资金透明度。二是严把验收关,项目责任单位要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优化完善产业项目运作模式,织密织牢与脱贫人口之间的利益联结。
(三)强化监管。加强项目资金常态化监管,实行月报告、季通报、年考评制度。乡镇、部门要以月报告项目进展情况,财政、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定期检查督促,对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较好的乡镇、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工作滞后、敷衍塞责的进行约谈。
政策咨询:乡村振兴局 乡村振兴项目股 5300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