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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中阳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3-09-19 16:34 来源:医保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源文件链接:《中阳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切实做好202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等七部门的关于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医保发〔2021〕17号),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等五部门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的通知》(晋医保发〔2023〕7号),吕梁市医疗保障局、吕梁市财政局等三部门的《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吕医保发〔202333)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此工作方案明确了全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相关政策:

一是明确参保对象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二是统一个人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2023年预收2024城乡居民个人缴费为每人380元,由参保人员按年度一次性足额缴纳。

三是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执行);低保对象个人缴纳76元,定额资助304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纳38,定额资助342易返贫致贫人口(包括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个人缴纳100元,定额资助280元

四是统一参保缴费时间。2024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五是统一参保缴费方式。普通参保人继续由税务缴费渠道完成个人缴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乡村振兴部门监测对象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核实无误后报送医保部门医保部门在医保信息系统进行身份信息标识后,推送税务部门征缴信息系统,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由各相关主管部门与税务部门对接完成征缴工作。

三、工作要求

工作方案对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加强组织保障。为了有力、有效推动参保缴费工作,我县成立以县长孙燕飞为组长,副县长霍建国为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工作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加强部门协作。明确了税务、医保、教科、民政、财政、乡村振兴、退役军人、融媒体等有关部门的职能。三是强化数据摸底。各乡镇要全面摸排辖区居民死亡、服刑、服役、外地参保和参加职工医保等情况,确保重点人群信息的准确。各相关部门要在集中参保工作开始前将特殊人群参保名单确定,做到报上级主管部门数据与各乡镇、部门间数据一致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要探索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保的热烈氛围形成全民参保的工作氛围。五是建立通报制度。县医保局负责参保数据的整理发布,每日通报。县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对进度缓慢、严重滞后的乡镇进行约谈、督导。六是完成目标任务。以市级确定的任务数为基准,普通居民应参尽参、应保尽保,稳定脱贫人口和特殊人群参保率必须达到100%。


政策咨询:医保局   办公室   55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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