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文件链接:《中阳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现各项资金的合理配置,使资金能够以中阳县202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建设为目标,紧紧围绕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规划项目建设,合理地配置到最急需资金投入的地方,集中财力办大事,破解资金零碎、分散、重复交叉等问题,使有限的资金形成“合力”,重拳出击,找准核心,突破重点,全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建设的重点和关键领域,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建设与资金需求缺口的矛盾,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方案出台的主要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发办〔2016〕22号)
2、《财政部 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101号)
三、方案的目标任务
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资金投入格局,确保整合资金效益最大化,激发内生动力,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建设为目标,着力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整合资金规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工作要求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锚定四县目标、打造五彩中阳发展战略部署,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深入实施农业“特”“优”战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建设行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宜居,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产业为基、特色带动原则。支持特色产业培优提升、品牌打造,注重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可持续的产业发展长效机制,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2、坚持补齐短板、提升服务原则。支持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分级分类分批打造特色示范亮点。
3、坚持权责匹配、分工负责原则。项目主管部门、乡镇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项目预算单位对资金使用负主体责任,依据行业规范及要求具体实施项目和管理使用资金,并对资金绩效目标负责。
(三)目标任务
以农业产业发展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和民生类为重点,重点建设特色农业园区,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使资源要素聚集、集中,实现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逐步建立“决策民主严谨、投向科学合理、监管规范严格、运行有序高效”的涉农资金管理新机制,构建形成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长效机制。
(四)资金整合规模
2022年计划统筹整合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1600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衔接资金6269万元,县级预算安排专项资金6200万元,其他统筹整合资金3531万元。
(五)项目资金使用
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需实施项目109个,产业类项目72个,资金10775.04万元,占比67.4%,其中:农业生产发展项目44个,资金8008.45万元;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28个,资金2766.59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6个,资金1170.96万元,占比7.3%。示范村创建项目16个,资金3574万元,占比22.3%。其他类项目5个,资金480万元,占比3%。
(六)工作要求
1、压实责任。充分发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作用,项目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各乡镇、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编报、实施等全过程监督管理。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负责督促检查、资金拨付、进度通报、绩效管理等工作。审计、农经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资金监管。
2、规范运作。严格执行《中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乡镇、部门实施项目要做到程序规范、阳光作业、按期完工。一是严格执行项目公开公示制度,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项目资金透明度。二是严把验收关,项目责任单位要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优化完善产业项目运作模式,织密织牢与脱贫人口之间的利益联结。三是倒排工期,按序时推进,11月20日前本年度项目资金拨付率达到92%以上。
3、强化监管。加强项目资金常态化监管,实行月报告、季通报、年考评制度。乡镇部门要以月报告项目进展情况,财政、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定期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督办,限期整改,切实发挥资金应有绩效。
政策咨询:乡村振兴局 乡村振兴项目股 5300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