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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推进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解读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1-07-29 09:15 来源:民政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文件链接:《关于推进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指导意见

《山西省殡彝管理办法》

《山西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指南》

关于推进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

指导意见

(2021---2021)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县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山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山西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指南》晋民发(2020] 60、《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的要求,利用3年时间建立县、乡、村三级殡葬服务信系。现就推进全县乡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制定此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山西省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指南》指导意见,综合分析我县农村丧葬风俗习惯,本着便民、低成本、降难度的原则,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按照“小密度、广覆盖”和“化整为零”的思路推进,考虑以自然村为单位建设。

每个自然村规划1-2亩地作为农村公益性公墓,利用3年时间逐步形成“规模适度、集中安葬”的公益性公墓区域。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资金优势,完善相关设施,逐步变土葬为火葬。

二、目标任务

(一)乡级公益性公墓

2021年度宁乡镇任务并入县级公墓任务,同时完成金罗镇、下枣林乡乡级公墓任务,两乡规划占地20亩,规划投资100万元;202212月前枝柯镇、武家庄镇、暖泉镇完成建设任务,规划占地30亩,规划投资150万元。

(二)村级公益性公墓

全县目前共有89个行政村) 5个乡级公墓服务乡政府所在地5个行政村、25个自然村,剩余71个行政村。202125个行政村开始建设,规划占地250亩,规划投资1000万元;202225个村开始建设,规划占地250亩,规划投资1000万元;其余21个村2023年开始建设,规划占地210亩,规划投资840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主体

乡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以乡镇、行政村为单位建设。

科学选址

坚持“合法、环保、节地、适用、便民”原则,充分尊重民俗习惯,将乡、村公益性公墓的布局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

乡、村公益性公墓选址应当符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优先利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避开“三沿六区”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地,迎免推山砍树,最大限度保护原有植被和生态。

规范建设

1、建设标准

一是墓区建设标准,乡镇、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规模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并结合死亡率,服务年限等因素确定。

二是骨灰堂及墓穴建设标准。格位的单位建筑面积、建筑层敬、骨灰寄存架之间的通道贾度、骨灰存放室、公墓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等皆不可超过标准尺寸。

2审批程序

乡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由乡镇人民政府会议研究确定后,经选址所在村会议通过,土地权属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民政局,民政局协同各相关部门部门联审后报县政府批准。

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经村会议研究同意土地权属部门审核同意,由村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报告和设计方案。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民政局,民政局协同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通过审批后的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报市民政局备案。

资金筹集

乡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资金以乡镇和村委会负责筹集。充分发挥大众投工投劳,也可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县级财政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予以补助。公墓建设也可以接受国有资本、社会及个人公益捐助,但不得以经营为目的进行投资和承包经营。

运行管理

县民政局负责审批全县乡村公益性公慕的建设方案,对乡村公益性公墓的运行管理进行指导。

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乡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或委托村红白理事会负责管理。要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服务场所,建立人员职责、墓穴登记、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值班巡查、隐患排查等制度。

新建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应设置“云祭扫”功能,并配备相关必要服务设施。依据《山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凡在公墓和骨灰堂存放设施安葬的,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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