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电信诈骗全面防范网络犯罪》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电信网络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信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性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转账或线下运送“两金”的行为。电诈犯罪,不仅严重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生产秩序,也严重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电信诈骗的现状,已引起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的讲话中提及电信网络诈骗,并批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落实打防管控措施,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势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利用普通群众对信息发起不对称入手实施的,是电信网络技术的发展的衍生物,是近年来造成广大人民群众财产损失的最大侵财性犯罪。随着国家及各级公安部门的重视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总体上稳中有降。2025年我县立电信网络诈骗案58起,受损财产560万元,刑事打击27人,追回损失115万元。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电信网络诈骗的现状不容乐观。结合您的建议和工作实际,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宣传,增强公众防范意识
加强宣传力度,持续推进宣传工作,特别是对特定群体的宣传工作;推进宣传工作多样化,在传统宣传模式的基础上,利用现代网络媒介传播信息的特殊便捷功能,尽力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宣传工作起到宣传的作用;充分发挥网格员的群众工作优势宣传反诈常识和知识;大力推进中公发【2023]63号文件关于《中阳县“全民反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方案》精神,充分发挥各职能单位的作用,做好宣传工作。使老百姓不成为受害者,也不成为嫌疑人。
二、加强部门协作,发挥“一三一”机制作用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与“一三一”机制的原部门通力协作,与工信部门、金融部门、三大运营商积极沟通,发挥“一三一”机制的功能,使宣传更广泛,打击更彻底,追赃挽损更高效。
三、加大预警劝阻力度,减少被骗群众财产损失
积极与三大运营商、金融部门联动,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及时推送、及时保护性止付受害人银行账户。同时对预警潜在受害人在规定时间内见面,确保见面并唤醒受害人。杜绝预扣转账情况的发生,尽力把损失降到最低。
四、发挥公安部新机制的作用,确保打击实效
通过公安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新机制平台,严格执行5分钟内线索签收,3天内落地打击,7天内核查线索,10天内追赃完案的规定。同时做到12个及时即及时止付、及时拦截、及时勘验、及时立案、及时录入、及时研判、及时冻结、及时封堵、及时侦办、及时协同、及时甄别、及时返还。确保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质效。
五、加强培训教育,提高民警专业素质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网络、AI时代的新型犯罪,为了适应新的形势,我局正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稳步推进培训教育工作。特别是新技术的运用,提高民警的网络技术运用和研判能力,最终提高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犯罪的能力。另一方面学习有关预防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方面的法律、法规、解释,做到依法打击快速追赃,最大限度的降低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