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3年,县委、县政府启动了“两路两片区一交通枢纽”拆迁改造项目,二郎坪野狐则沟片区也属于此次拆迁改造范围,拆迁工作由县城镇建设安置中心负责实施。野狐则沟片区涉及征收拆迁安置的住户共有48户,签订拆迁协议并拆除35户,并按协议按时足额支付临时过渡补助费。剩余13户还未签订征收拆迁协议,导致回迁安置楼未能如期动工修建。
2022年,县政府将征收实施单位由县城镇建设安置中心调整为宁乡镇人民政府,宁乡镇进一步调整充实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人员,积极与剩余13户拆迁户协商,由于剩余拆迁群众对于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不满意,对补偿安置诉求高,有的拒绝评估公司工作人员入户,征迁工作推进较慢。
2023年,县委、县政府将野狐子沟片区拆迁工作遗留问题列入当年亟待解决的重点民生工作。经努力多方沟通协商,2024年6月,新协商拆迁1户,计划分三期实施野狐则片区回迁安置楼建设项目,现已具备实施一期、二期基本条件,并完成项目建设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场地内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和场地平整等工作,目前前期资料准备已完成(土地征收预公告编辑、现状调查及稳评调查表编辑)。下周预计开展“一张图”系统核查项目情况(包含地类、规划等),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开展现状调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
下一步,宁乡镇将竭力完成剩余12户群众征迁工作;同时积极推进实施野狐则片区回迁安置楼建设项目(一期、二期),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项目完工后,依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切实将野狐则沟片区征迁群众安置到位。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负责人:刘小勇
承办人:王艳明
联系电话:0358-5022379
中阳县宁乡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