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办发〔2024〕29号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阳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
处置整改复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中阳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整改复耕工作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文下发后,国家政策出现重大调整,严禁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名义流出耕地,但从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督察执法情况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严重冲击耕地保护红线。为确保我县2024年度耕地保护考核工作顺利通过,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考核目标,抓住当前宝贵的整改窗口期,迅速进入状态,争取在20天内,采取有力措施,摸清底数、加快核查整改,确保我县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耕地保有量不低于目标值,永久基本农田套合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非耕地面积不超过保护目标的千分之一,土地卫片执法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不超过30亩、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不超过15%。
二、整改措施
(一)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方面
就地恢复。能够就地整改恢复的图斑,迅速组织恢复耕种条件。验收标准是:实地已平整,无果树林木或非农建设特征,具备耕作条件的土地。
(二)在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方面
1.拆除复垦。对不具备用地报批条件的问题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需通过拆除复垦整改的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攻坚行动,通过拆除复垦整改到位,确保达到复耕复种条件。
2.用地报批。对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占用基本农田,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通过限期补办手续的方式整改。用地单位要提前准备各个环节资料,全程跟踪手续办理。
三、工作机制
(一)专班整改机制。我县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以及县、乡、村各级干部,尽快核清底数,逐图斑、逐地块明确整改方式,立即开展整改复耕。按照验收成效,县财政予以适当奖补。
(二)指导协调机制。县自然资源局要组织相关业务骨干、技术人员成立整改指导组,进驻各乡(镇)指导整改和外业举证。各乡(镇)要加强与整改指导组的沟通对接。
(三)报告调度机制。实行“日报告、周调度”机制,各乡(镇)每日下午5时将本日进度报送自然资源局,县政府每周参加市政府调度会议,检点全县本周整改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指挥,分管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狠抓落实,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部门职责,加强协调指导,切实加快问题整改,争取在20天内,完成耕地保护考核各项目标任务。
(二)保证整改质量。各乡(镇)要对照监测图斑,认真核查、准确判定、如实上报,该恢复的恢复,该查处的查处,该拆除的拆除,该复垦的复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要把握工作方法,分类处置、分步实施,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等现象发生,避免产生负面舆论。各乡(镇)要把好初审关,自然资源要把好审核关,坚决杜绝虚假等虚假整改行为。对整改不力的、对影响考核结果的,县委、县政府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完善长效机制。用好自然资源智慧监管平台,发挥科技执法效能,推动日常监管前移,执法重心下移。要畅通举报渠道,推行群防群治,把监管延伸到“神经末梢”。以落实田长制为抓手,压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附件:中阳县耕地保护整改复耕工作专班
附件:
中阳县耕地保护整改复耕工作专班
组 长:孙燕飞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任海涛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前茅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高三亮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郭建生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小勇 宁乡镇镇长
宋振中 金罗镇镇长
宋彦明 枝柯镇镇长
武志芳 暖泉镇镇长
杨智锋 武家庄镇镇长
张 瑞 下枣林乡乡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前茅同志兼任,积极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切实加快整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耕地保护考核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