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保发〔2023〕8号
中阳县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推进工作方案
(试行)
为加快推进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以下简称门诊统筹)工作,有效提高参保群众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从而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受益面,切实有效减轻参保居民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负担,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发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度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参保群众利益为中心,积极探索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分院及所属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统筹工作,切实解决参保群众在家门口看病报销问题,切实让老百姓“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看得起病”,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夯实部门责任
为抓好统筹协调,推动门诊统筹工作落地落实,医保、卫健、医疗集团联合组成的门诊统筹推进工作专班,主要负责落实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推进工作,全面排查门诊统筹政策落实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制定问题解决方案,打通痛点、堵点、卡点,从各环节推动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政策知晓度
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参保群众政策知晓度。全面梳理各项门诊统筹政策和经办服务流程,编制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政策待遇图和经办流程图,通过宣传册、宣传海报、微信公众号、村“大喇叭”、组织宣传车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进行解读政策。
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和基础服务人员的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到各乡镇“手把手”教授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11所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101家村卫生室村医开展全覆盖居民门诊统筹实操技能及政策培训,确保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人员及村医熟知医保政策,能主动宣传医保政策,熟练操作医保系统。
(三)建立通报制度,实行精准督导
建立月通报制度,每月月初对各乡镇卫生院、分院及所属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上月门诊统筹服务人次、发生金额汇总,统计,并进行全县排名、通报。对在门诊统筹工作中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乡镇卫生院与村医予以表彰,对于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工作专班将要求乡镇卫生院、分院院长说明未完成原因,并采取通报批评、约谈提醒、现场督办的方式,确保门诊统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四)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指标考核
明确制定目标任务,坚持将目标任务作为航向标,考核作为指挥棒。以乡镇、村(居)委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基数制定服务人数目标任务,卫生院、分院与村卫生室分别确定任务量:宁乡镇卫生院、金罗镇卫生院、分院、枝柯镇卫生院每季度服务人次不少于参保人数的2%,所属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季度服务人次不少于参保人数的6%;暖泉镇卫生院、分院、武家庄镇卫生院、分院、下枣林乡卫生院、分院每季度服务人次不少于参保人数1%,所属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季度服务人次不少于参保人数3%。
建立考核惩罚制度,将门诊统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乡镇卫生院、分院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考核范围,实行季度考核。乡镇卫生院、分院所辖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合计未完成季度目标任务一半且本院任务未完成一半的扣除卫生院院长一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未完成季度目标任务一半的在村医基础津贴中扣除800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服务理念。医保局、卫健局、医疗集团及各乡镇卫生院、分院及所属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把门诊统筹推进工作摆在重要突出位置,倾听群众呼声建议,解决矛盾问题,及时疏通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堵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二)量化工作指标,坚持跟踪问效。工作专班要加大督导、考核力度,每月按时通报门诊统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确保门诊统筹政策落地落实。
(三)强化部门协同,凝聚工作合力。医保、卫健要主动加强与医疗集团、各乡镇卫生院、分院的沟通联系,共同研究解决服务能力不足、药品供应短缺等问题,及明上报,协调解决。
附件:门诊统筹推进工作专班成员
中阳县健康医疗保障专班
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门诊统筹推进工作专班成员
组长:刘锦辉 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高小平 医疗集团党委书记
郝志宏 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张 昆 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高旭峰 宁乡镇卫生院执行院长
乔鹏飞 金罗镇卫生院执行院长
岳永明 暖泉镇卫生院执行院长
武有亮 枝柯镇卫生院执行院长
高彦明 武家庄镇卫生院执行院长
胡海平 下枣林乡卫生院执行院长
刘爱国 金罗镇卫生院张子山分院执行院长
王继明 金罗镇卫生院苏村分院执行院长
王富权 暖泉镇卫生院车鸣峪分院执行院长
王艳军 武家庄镇卫生院张家庄分院执行院长
孙启明 下枣林乡卫生院吴家峁分院执行院长
姚瑞珍 医疗集团医保科科长
段晓辉 医疗保障局居民股股长
张锦健 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基层股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