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非煤矿山企业:
现将我局《2022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落实,确保我县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中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15日
2022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根据吕梁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吕应急发〔2022〕24 号)工作要求,结合所监管的非煤矿山企业的实际,特制定2022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请认真遵照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持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提升技术、管理水平为重点,在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治本攻坚等方面下功夫;以全面推动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为切入点,加强矿山基础管理,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促进我县非煤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1、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部门安全监管能力和企业安全管理能力;
2、强力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3、扎实开展安全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4、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严查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5、逐步开展企业员工“岗位描述、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
6、按要求定期开展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压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县政府“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按照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开展工作,全面落实非煤矿山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工作措施,开展“解剖式”执法检查,做到检查一个企业,带动一批同类隐患得到整改,处罚一个企业,震慑一片类似违法行为得到制止,以点带面,形成高压态势。同时要充分发挥安全监管专员的作用,确保各项安全监管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厂长、实际控制人等)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履行承诺事项,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工作措施,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二)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3.全面推动双预防机制建设。按照《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指南的通知》要求,指导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及时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在重点区域设置并动态更新风险告知栏,制作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定期组织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风险防范和隐患治理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4.全力推动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各企业要以风险管控为手段,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融入标准化建设之中,持续运行和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2022年6月底前,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地下矿山必须达到二级安全标准化等级,小型露天矿山必须达到三级及以上安全标准化等级。
5.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各企业要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管理团队要逐步实现专业化,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原则上应具备中专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具有5年以上相应工作经验或矿山专业大专院校毕业(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具有3年以上矿山工作经验的人员中选聘。要进一步明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等各级各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作业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要制定和完善年度采掘(采剥)计划、作业规程和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技术资料,切实规范图纸资料管理,要定期填绘实测图纸,定期与县应急局进行图纸交换,做到“图纸指挥生产”。企业生产作业图纸底图坐标系全部规范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6.加强外包工队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矿安〔2021〕55号)精神,切实落实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督促承包非煤矿山工程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足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承包单位必须书面向县应急局报告外包工程概况和本单位资质等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安全设施设备等情况,杜绝违规发包转包分包工程、承包单位违规挂靠或借用施工资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包非煤矿山工程等行为的发生。
7.提升机械化水平。推进非煤矿山机械化建设,推动企业持续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在地下矿山推广使用撬毛台车、顶板位移监测装备,探索采空区探测仪在采空区治理过程中的应用;在露天矿山推广使用高陡边坡安全监测、非电引爆系统等技术和装备。强制淘汰采用干式制动的无轨胶轮车或者改装车辆运输人员、炸药、油料等落后工艺设备,确保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一批和第二批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全部落实到位。
三、深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
8.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加强矿山企业排水系统、通风系统、顶板、防治水、提升运输、用电、动火作业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停产整顿,严格实行挂牌督办措施。
9.持续推进采空区专项治理。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和“先治理后开采”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采空区安全管理和监测监控制度,切实落实安全防范工作措施,坚决防止发生采空区塌陷引发的灾害和事故。企业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矿区范围及周边采空区进行全面调查,按照完整的调查报告进行采空区治理设计,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治理。
10.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从严精准查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履行不严格;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照抄照搬;以建代采、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图实不符及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等行为。对发现的超能力生产、超层越界开采、违规储存和使用火工品等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移送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四、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1.严把复工复产关卡。围绕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对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恢复生产或建设。
12.切实做好安全度汛工作。企业要切实落实汛期的安全防范措施。地下矿山要加强防、排水工作,做好电气设备、水泵的检查维护,确保提升、排水、通风等设备运行正常,加强井口防洪水倒灌等工作;露天矿山要加强采场和排土场的监测监控,及时处置危岩、浮石、边坡松动等,防止边坡垮塌,对截水沟、排水沟进行疏浚和维护,确保排水通畅。一要强化值班值守巡查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对矿井、采场边坡、排土场、地表塌陷区等可能影响矿山及周边环境安全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二严格执行强降雨期间停产撤人制度,有效防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三是强化防汛应急演练。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汛期安全检查等工作,严格落实防汛安全工作制度及措施,及时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备足防汛抢险物资,实现非煤矿山汛期生产安全。
五、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13.加大重要时段重要环节的监管执法力度。紧紧围绕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安全稳定等时间节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举措,严肃查处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不在岗、不履职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确保安全稳定。
14.加强中介机构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依法对承揽我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设计、安全现状评价、安全标准化评审以及工程项目等单位的资质、相关人员的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审查,严格履行告知手续,加强项目过程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不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承揽相关业务,对出具虚假报告、冒名顶替等行为的机构和人员,一律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
六、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安全监管人员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防控措施,牢固树立良好作风,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努力营造清正廉洁、勇于担当的工作氛围。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