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安监站、非煤矿山企业:
根据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春节后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吕应急发电[2022]20号)精神,有序推进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做好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工作有序进行,特成立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组。
组长: 刘艳军中阳县应急减灾中心主任
副组长:武昀霖中阳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股股长
成员: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股全体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股,全面负责我县非煤矿山复工复产资料收集、现场核查等工作。
二、明确时限范围
复工复产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原则上从3月1日至5月底。对于在截止日期内不准备恢复生产和建设的企业,要向县应急管理局书面说明情况,县应急局将通知公安部门停供并收缴企业火工品、电力部门停供企业一切生产设施用电。
三、规范验收程序
复工复产领导组将对申请复工复产的企业从证照手续、图纸、资源赋存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
(一)条件审查
1、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企业一律予以关闭。(1)资源已枯竭的;(2)私挖滥采、严重超层越界开采的矿山。
2、整顿条件审查。(1)建立健全疫情管控组织机构以及人员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隔离等制度,人员隔离场所和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储备等符合相关要求的;(2)企业《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及持证情况符合要求;(3)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各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年度采掘(采剥)、图纸资料等齐全并符合要求;(4)全员培训教材、时限、考试等符合要求;(5)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检修、调试、维护和动火作业等相关制度是否建立健全;(6)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7)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落后工艺或设施设备等;(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救护协议签订是否在有效期内;(9)外包工队单位资质、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安全管理协议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10)是否建立健全民爆物品发放、领取、使用、清退等安全管理制度;(11)是否建立健全矿领导带班作业制度和值班制度;(12)是否建立健全岗前培训制度、当班作业岗前培训制度;(13)是否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3、恢复生产和建设条件。
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企业,一律不予恢复生产和建设。(1)证件不全或过期的;(2)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的;(3)存在《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的重大隐患的;(4)厂区工业设施、办公区和职工居住区等受山体滑坡、河流等影响的区域是否进行了有效治理。
非煤地下矿山企业继续按照中阳县安委会《中阳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全县非煤地下矿山复产复建验收工作的通知》(中安委〔2021〕2号)要求,履行复产复建验收手续。
(二)复工复产程序
1、组织培训。各企业要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岗前全员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等相关影像资料。具体要求如下:(1)培训教师可由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本行业工作三年以上的管理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担任;(2)培训要有记录,即培训课件、从业人员签到表、当日培训照片、从业人员学习记录本、考试试卷、成绩汇总表等相关资料;(3)培训内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新《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岗位和各工种风险隐患辨识及应急措施和国家、省、市有关加强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文件等;(4)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天,培训结束后要组织考试,百分制试卷80分为合格,考试合格颁发上岗证,全员考试合格率必须达到100%,特别是对节后新进及转岗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禁止上岗作业,对培训不到位的企业一律不予批准整顿作业,县应急局非煤股要对企业全员培训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隐患排查治理。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工作按照“企业自查自整,部门检查复查”同步开展的方式进行。全员培训后,企业要对照验收标准进行一次全面隐患大排查,并登记造册。排查结束后,要根据排查出的隐患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方案中应明确组织领导、项目、目标、作业范围、人数及火工品需要量等内容。企业需将整改方案报县应急局审批,县局批准整顿后方可进行整改工作,并严格按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3、复工复产验收。企业整改结束后,要向领导组办公室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的书面申请,由领导组确定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经县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组同意后,由县应急局行文批准企业恢复生产或建设。
四、严明组织纪律
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领导组将对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包括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工作进行逐企验收。验收工作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参加验收的相关人员需严格把关《中阳县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征求意见表》,要加强对企业全员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检修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严把资料审查和各环节关口,做到合格一户,批准复工复产一户,确保质量。凡在验收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时段,各企业必须高度重视,针对返企的从业人员要严格按照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本企业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疫情管控组织机构,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以及人员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隔离等防控措施。
(二)精心部署、统筹安排。非煤矿山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是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头起步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企业必须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培训计划,绘制实测图纸,编写年度采掘(剥)计划,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程序规范、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三)打击非法、依法查处。各乡镇安监站要加强对长期停产停建及资源整合关闭不彻底企业的日常检查,辖区内未经批准私自组织整顿、生产、基建的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附件: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征求意见表
中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