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应急发〔2021〕129号
中阳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对鑫岩煤矿及驻矿五人监管小组
予以批评的通报
各驻矿五人监管小组、各煤矿企业:
2021年10月25日,我局对吕梁东义集团煤气化有限公司鑫岩煤矿驻矿五人监管小组履职情况进行“四不两直”督查时,发现以下问题:
1、鑫岩煤矿驻矿五人监管小组人员未提供工作记录资料;成员降栋10月25日未履行请假手续离岗,早班未入井检查。
2、鑫岩煤矿安排工人将10月25日早班驻矿入井检查人员的定位识别卡带入井下,存在弄虚作假,包庇驻矿人员行为。
针对以上问题,经县局研究决定:对鑫岩煤矿驻矿五人监管小组人员整体做出通报批评,对成员降栋同志依据《中阳县驻矿五人监管小组管理办法》(中政办发[2012]88号)第十三条,由煤矿据考勤扣除该同志100元下井补贴;鑫岩煤矿由矿长负责对矿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我局。
从该通报下发之日开始,我局将联合县纪委监委对各煤矿五人监管小组履职情况进行“四不两直”督查,今后凡发现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玩忽职守、兼职取酬、徇私舞弊等类似情况发生,我局将严格按照《中阳县驻矿五人监管小组管理办法》(中政办发[2012]88号)进行处罚,并将相关违纪违法线索移送县纪委。
希望全体驻矿五人监管小组人员都能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发生。各煤矿、各驻矿五人监管小组人员一定要充分认识驻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10月20日县局“驻矿五人监管小组纪律作风整顿大会”会上的安排和要求,共同做好驻矿安全监管工作。
特此通报
中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