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发〔2023〕1号
中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起步之年,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以“风险治理”为中心的应急管理体系和以“灾种”为牵引的全链条跨部门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好风险源头管控,强化安全隐患整改,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制度机制,全面提升灾害防治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坚持“五不为过”,做到“五个必须”,以“严要求、硬举措、实作风”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紧扣实责任链条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把重要论述作为宣传工作重点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反复学习、深入思考、认真领会,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树牢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到标本兼治、精准防控、社会共治,坚决把安全生产贯穿到各项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各乡镇党委、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各企业党组织,每季度至少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一次集中学习。
(二)全面压实党政领导责任。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市县实施细则,制定细化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并认真组织开展。乡镇党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形势,解决重大问题;党政领导主干每月至少深入一线调研指导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以点带面、探索解决实际问题;乡镇分管副职每周至少深入一线检查两次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推进县安委办实体化运行,强化县安委办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乡镇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每季度向县安委会报告履职及督查考核情况。
(三)明晰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制定完善并落实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责任务清单,规范实施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分类分级监管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时明晰新兴行业领域和职能交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对危险化学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环节多的领域,抓实全链条安全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部门主要领导每月至少深入一线检查两次安全生产工作,部门分管业务副职每周至少深入一线检查两次安全生产工作。
(四)落实落细企业主体责任。严格依据《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落实落细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等“拥有者和管理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依法设立安全管理专职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高危行业企业依法设置安全总监。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全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深化反“三违”活动,全面排查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
(五)层层压实全员岗位责任。健全完善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标准,让每个人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严格考核奖惩。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执行发挥效力
(一)完善风险研判评估机制。建立完善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研判评估机制,通过聘请有关专家参加、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开展规划编制、行业准入、抢险救援等方面的会诊评估研判。
(二)完善预警响应衔接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多部门、多媒体预警信息即时共享机制,完善发布渠道,打通预警信息发布的“最后一公里”。健全灾害预警“叫应”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强化预警行动措施落实,做到精准响应。
(三)完善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制度。建立乡镇部门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制度,对乡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分管副职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强化评议结果运用。
(四)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国家监察衔接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加强乡镇部门与司法监察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追责问责无缝对接。
(五)完善班组班前班后会议和现场交接制度。进一步完善班组班前班后会议和现场交接制度,班前会要集中学习制度规程开展警示教育,安排当班工作内容,强调安全事项;班后会要总结当班工作情况,通报违规违章行为,表彰好的做法,同时要坚持“面对面”交接班。
三、强化风险防范,关口前移研判化解
(一)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规划、立项、建设等源头环节安全管控,实施联合审查,认真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措施,严禁承接其他地区转移的淘汰落后项目,严禁在化工集中区外设立新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
(二)研判评估风险。乡镇部门要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落实全过程安全管理,高危行业企业要强化一线岗位操作规范,按照全员、全过程、全岗位要求,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危害辨识、分级分类、风险告知,从组织、制度、技术、工程治理、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有效管控。同时聘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煤矿、非煤、危险化学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以及自然灾害防控情况开展评估会诊活动。
(三)深化“三年行动”巩固治理。立足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巩固“三年行动”成效,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与创新成果固化为制度进行推广,对存在问题与工作短板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着力构建安全整治长效机制。
(四)精准治理隐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立足查大风险、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突出事故多发、易发、频发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精准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向乡镇监管部门和企业职工“双报告”,监管部门挂牌跟踪督办。落实安全生产“吹哨人”和举报奖励制度。
(五)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条例,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乡镇要编制并落实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挂牌督办等措施;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深化专项整治,解决行业突出问题
(一)开展工程项目安全专项整治。各乡镇要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全面排查区域内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的工程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发现的非法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坚决取缔关闭。
(二)开展资格证件专项整治。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乡镇要持续组织开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在岗作业专项整治,集中查处无证作业、挂靠挂证、人证不符等违法行为;要加强与公安部门协同联动,严厉打击购买使用虚假资格证书行为。
(三)开展现场管理“反三违”专项整治。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乡镇要把现场管理“反三违”列为执法检查的核心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和阶段工作要求,制定相应专项整治方案,集中查处现场作业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各岗位操作规程,坚决做到每班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处置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法劳动纪律行为。
(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煤矿。要持续强化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和系统性安全风险防范,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突出以瓦斯、水害、顶板、火灾等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害为重点,严格瓦斯抽采达标管理,推进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严格落实防治水“三专两探一撤”和“五必须、六严禁”要求;强化顶板支护技术支撑、质量管控、现场管理和观测监测;加强机电和运输管理,落实井下辅助运输安全措施。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加快推动井下固定岗位无人值守、采掘工作面智能化减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强化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和包保责任履职,持续加大部门监管执法力度,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检查评估,严格实施分类精准整治。
2.非煤矿山。强化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推动落实淘汰退出、整合重组、改造提升“三个一批”。推进地下矿山采空区治理,新改扩建以及整合的地下矿山优先采用尾矿充填采矿法。露天矿山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或者分层的方式进行开采,严肃查处“一面墙”开采;地下开采矿山严格按照规程,强化采掘、运输、通风、供电、防排水、顶板管理、地压监控、爆破作业等关键环节管理。从严查处不按设计施工、图纸与实际不符、以采代建、违规转包分包、安全培训走过场等非法违法行为。
3.危险化学品。深入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攻坚、特殊作业专项整治,提升化工从业准入门槛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聘请一流技术服务机构对危化生产企业开展专家会诊式安全评估检查。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试点建设和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完成重点化工企业重点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
4.冶金工贸。紧抓标准化创建,制定建立一批符合企业实际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全面摸排设备设施情况,淘汰落后生产设备,重点整治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缺失、防护效果差等突出问题,有效改善企业安全基础条件,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力争2023年行业企业标准化创建率达80%。
5.交通运输。持续开展重点营运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治理行动。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继续推广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机制。加快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旧桥梁改造。推进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在农村公路路堤高度超过30米的险要路段安装护栏。
6.建设工程施工。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道路施工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压实参建方主体责任,严格管控“危大工程”以及高风险作业环节,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7.经营性自建房。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双通知、一报告”要求,突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制定“一栋一策”整治措施,实施分类整治、逐栋验收、对账销号。经营性自建房必须具有房屋安全合格证明,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手续。
8.燃气。落实管网更新改造、“三项强制措施”以及天然气置换人工煤气专项整治工作措施,深化液化石油气安全整治。扎实排查治理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燃气使用事故隐患,推广使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泄漏排风连锁系统。加强燃气企业经营许可动态考核,推进燃气企业信息化、智慧化建设。
9.消防。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紧盯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文博单位、石油化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场所和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多合一”等低设防区域以及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电化学储能电站、大型仓储物流新业态新领域,加强老旧商住混合体、老旧住宅区、城乡接合部、“多合一”等重点区域的火灾防范。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突出问题。分批分类完成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评估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任务。
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文化旅游、农机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
五、完善灾防体系,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一)提升应对自然灾害能力。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年内完成不少于3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进一步推进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等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推广应用,全面提升灾害防治水平。
(二)加强重点灾种防范。
1.森林草原火灾:严格落实林长制和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群防群控、网格化管理和巡护巡查。加快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蓄水池、直升机临时起降点等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绘制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张图”。严格执行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严密查处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
2.水旱灾害:实施水库和淤地坝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河道堤防维修、山洪沟道治理等工程。压实河长责任和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推进涉河建筑物、河道内林木等阻水问题清理整治。强化暴雨预警和应急响应,统筹做好抗旱保供水工作。
3.地震灾害:加强地震监测预警设施建设,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和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建设。做好震情监视跟踪研判,开展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信息服务试运行。推进高烈度区重大基础设施风险摸排与评估工作,开展地堑断裂带内部分二级活动断层探测。
4.地质灾害:加强地质灾害趋势研判会商和风险调查评价,及时预警,建立应对处置行动联动机制,推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区域间救援协同。做好冻融期、汛期等重点时段防范。开展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试点,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网点建设。
5.气象灾害:完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加强县城、乡镇及重点区域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防雷设施建设,严格气象灾害风险防控,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防雹助力减灾救灾工作。
六、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整体保障能力
(一)推进基层建设。加强乡镇执法队伍和消防能力建设,做到有队伍、有职能、有制度、有装备、有经费、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推动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每个村、社区和居委会要确定安全网格员,充分发挥前哨作用,将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小微化和农村地区延伸。
(二)提升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全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双重预防机制提质增效。高危行业企业要强化一线岗位操作规范,推行“岗位安全风险清单、岗位安全职责清单”和“岗位操作卡、应急处置卡”;推行“手指口述、岗位描述”工作法,做到人人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鼓励高危行业领域建立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系统。
(三)加强科技信息支撑。加快突发事件现场指挥信息系统和应急PDT窄带无线通信网建设。推进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和安全监测预警中心建设。推广“智慧应急”建设成果应用,在高危重点行业领域分批推进一批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项目建设,提升重大安全风险的监测预警的精准性、有效性;推动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提升城市安全治理水平。在高危行业持续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加快灾害严重矿山智能化建设进度,全面提高安全风险智能防控能力。
(四)推动标准化创建。扎实开展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新材料、新业态、新领域消防标准化,推动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做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创建工作,生产煤矿全部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达到三级或者合格以上标准,实施差异化监管。
(五)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主流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和应急避险常识,创新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日、安康杯竞赛、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创建一批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培育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安全舆论氛围。
(六)深入开展安全培训。加强领导干部安全和应急管理专业化培训,开展应急管理干部实战大练兵,深化安全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和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严格“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严格。严格落实“从严考核、以考促培”要求,全面提升从业人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素质。
七、加强应急准备,有效处置事故灾害
(一)构建“大应急”框架。着力推动全灾种指挥、全要素调度响应的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形成分级指挥、专常兼备、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大应急”管理框架。加大应急预案演练力度,严格落实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军地联动、临灾预警“叫应”和联动响应等工作机制。
(二)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充分发挥行业领域组织和专业优势,尽快完成各专委会的建立并推动实体化运行。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委员会要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监管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拓宽新渠道、探索新模式,进一步充实壮大应急综合救援队伍;加强队伍训练,建立专业救援队伍与社会救援力量的联勤、联训、联战工作机制,开展联战联训协同练兵,提升救援能力水平;探索推动各种救援力量投保自然灾害险、意外伤害险,保障应急救援队队员人身安全,解决救援后顾之忧,防患于未然。
(四)提升装备保障。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主,应急救援基金为辅,根据标准与需要加强事故救援与灾害救助设施设备及专业装备的配备;增加应急物资储备品种,扩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规模,改善消防救援队伍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建立与地方产业相匹配的应急装备物资数据库,实现应急资源共享、快速输送与联合处置。
(五)完善预案修编演练。深刻吸取“8.11”自然灾害预警接警处置教训,强化第一时间“叫应”,全面检点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安全生产等应急预案,采取全员参与、专家指导的方式,完善修订应急预案。各乡镇、各部门各自年内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性演练,村(居委)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等基层组织,年内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应急演练。
(六)有效应对处置事故灾害。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推进值班值守工作规范化。加强临灾会商研判和应急调度,建立队伍、装备、物资等备勤制度,确保快速联动响应、科学高效处置、及时救灾救助。
八、严格督导考核,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一)加强末端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着力解决制度在基层一线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真正打通制度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要强化制度宣传培训,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提高整体执法水平,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行为,切实做到末端发力、终端见效。
(二)严格考核巡查。细化分解省市县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重点巡查近3年发生过事故的乡镇部门企业,巡查考核、督导检查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根据考核奖惩办法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一票否优”。
(三)强化警示教育。坚决落实“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乡镇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对县域内发生事故的单位,要采取召开现场会通报、制作播放警示教育片等措施开展警示教育。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实事求是查清事故原因,厘清相关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按规定组织评估。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约谈问责;对瞒报事故、抽查检查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从严责任追究。
中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1、图解:《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文字解读:《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5029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