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中阳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阳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4月7日
中阳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
治理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切实有效化解生产储存购销、运输、废弃处置、产业转移等方面安全风险,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根据《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吕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吕安发〔2022〕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定期分析研判全县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从严从实管控安全风险;保障安全投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配齐配强危险化学品专业执法力量;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防止漏管失控;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信息化防控手段。
(三)管控生产储存购销环节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强原料采购、产品购销以及装卸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一书一签”要求。
(四)管控交通运输环节重大安全风险。建立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运输行为;严格执行充装、禁行、巡查、临时停放制度措施;推动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督导落实托运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管控废弃处置环节重大安全风险。建立相关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整治危险化学品储存处置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风险。
二、时间安排
2022年4月15日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完成具体实施方案或任务清单的制定,并开展动员部署;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总结验收。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
1.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中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中阳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安委字[2021]1号),确保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落实到位。强化督导考核,按时间节点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中阳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卫健体局、县应急局、县市场局分工负责)
2.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职责,按照《省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将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任务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中,明确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制定安全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安全任务清单。(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中阳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卫健体局、县应急局、县市场局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3.落实《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防控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开展管道占压、交叉穿跨越等隐患整治“回头看”,完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安全防控措施,提高管道本质安全水平。到2022年底,实现管道外部隐患清零,管道本体及其附属设施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基本建立高风险区域安全风险管控政企联动机制;全面完成国家油气管道地理信息系统改造升级。(县发改局、县国资局、县市场局、有关乡镇分工负责)
4.制定出台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标准及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联合执法检查,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深入排查化解事故多发路段时段、敏感脆弱地区等重大风险。(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市场局分工负责)
5.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依法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进行监督管理,重点整治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对重大隐患依法挂牌督办。强化危废处置全流程监管,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督促企业及时将废弃危险化学品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纳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备案,纳入环境监管范围。建立部门联动、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管;合理布局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科学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生态环境中阳分局、有关乡镇分工负责)
6.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购销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对危险化学品购买、销售、邮寄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流向管理。(县公安局、县市场局、县交通局分工负责)
(三)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
7.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通过整治,实施精准防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有关乡镇负责)
8.开展全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2022年底前完成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的培训工作;2023年、2024年完成“五类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储存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以及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精细化工企业和化学合成类药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培训。通过培训,切实提升企业员工的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工伤预防主体责任。(县应急局、县人社局分工负责)
(四)加快提升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
9.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队伍建设,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人才严重短缺问题。多渠道选人用人,达到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75%的比例要求;完善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县委组织部、县应急局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提高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切实解决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二)强化宣传引路。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重点保障制度措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及时总结经验,大力加强宣传,发挥好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对安全风险治理过程走形式、责任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公开曝光。
(三)加强监管执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本方案确定的重点治理内容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检查力度,严格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重大风险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全面提高治理成效。县安委办将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将把集中治理工作作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重点。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2022年4月15日前,将本部门分管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及具体实施方案或任务清单报县安委办;每季度要将有关落实情况报送县安委办。
联系人:冯耀平
联系电话:502980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