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应急发〔2021〕73号
中 阳 县 应 急 管 理 局
中阳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在全县煤矿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的通知
各主体企业、各煤矿∶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 深刻汲取近期煤矿事故教训,深入排查整治煤矿企业安全隐患,为建党百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根据国家、省、市工作要求和《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实施方案》(吕应急发电〔2021〕21号)安排部署,结合全县煤矿实际,决定在全县煤矿开展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简称“四大”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当前开展的“四大”活动为抓手,着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切实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督促各主体企业、各煤矿企业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强化风险管控、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县局成立领导组全面领导全县煤矿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工作。
组 长:刘辉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王振宇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杜建军 任艳光 张艳伟 任晋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煤矿安全执法股,办公室主任由杜建军兼任,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工作的协调调度,资料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县局成立煤矿安全生产“四大”活动专项检查组,对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四大”活动专项督查检查。
三、活动安排
从2021年6月20日至2021年7月16日,活动采取企业自查和县市两级督查同步进行。
四、整治重点
(一)整治范围
所有县管煤矿企业(重点是资源整合以来发生过事故的煤矿、近三年以来国家、省、市县检查中发现过重大隐患的煤矿和今年以来出现单月瓦斯超限报警超过二次以上的煤矿。)
(二)重点内容
在《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 示”活动实施》明确整治内容的基础上,突出以下排查整治重点∶
近期发生事故的教训汲取、警示教育情况。各煤矿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近期事故所提出的“举一反三、压实责任”的重要指示精神,是否开展“大警示、大教育”活动,是否依法依规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
“六严禁、三严格”执行情况。各煤矿企业是否结合实际抓好“六严禁、三严格”九项措施的组织实施,并以此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把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细落实。
资源整合煤矿专项整治情况。是否按照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组整合煤矿安全生产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对照整治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隐蔽性强的“三真”问题和违规分包转包问题。
重大灾害防治情况。瓦斯防治方面:是否按规定组织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鉴定结果是否符合实际;地质因素不确定时,是否采取物探、钻探等手段开展地质探测工作。高瓦斯矿井是否按规定测定瓦斯含量、瓦斯压力、抽采半径等参数,是否按规定编制并更新矿井瓦斯地质图。抽采钻孔的施工、计量等是否按规定进行管理,矿井、采掘工作面是否实现抽采动态达标;是否按规定执行抽采达标效果评价。顶板管理方面:采掘工作面支护是否结合实际进行设计(过地质构造带、破碎带、应力集中区是否有加强补充设计)并按设计实施;采用锚、网、喷等主动支护的巷道是否安设顶板离层仪等矿压观测仪器;采煤工作面顶板悬顶面积超过规定的,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是否存在空顶作业情形。是否存在掘进巷道“前掘后修”平行交叉作业情况,特殊地点、特殊环节及特殊时段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及时跟进等。水害防治方面:是否按规定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 技术人员、专门的探放水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专用的探放水钻机及配套设备;是否认真组织开展水害预测预报及隐患排查工作,是否结合煤矿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隐患,是否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 是否严格落实查全、探清、放净、验准的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是否采取水患区域积水线、警戒线、探水线、停采线等“四线”管理措施。
机电运输管理情况:是否建立设备运行管理、检查维修制度并落实;立井和倾斜井巷用于升降人员的提升系统、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空压机、井下带式输送机等重要装备的各项保护是否齐全可靠,是否按规定进行检修、检测检验和更换;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工艺;单绳缠绕系统改造工作是否按要求进行稳步推进等。
爆破管理情况。煤矿是否对爆破工作专门管理,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井下爆破作业是否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作业是否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爆破”制度。炸药和雷管安全等级和存放地点、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机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专门机构和队伍,配备相应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人员素质和能力是否满足煤矿实际需要;是否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管理职责是否落实;是否按规定设置采掘技术管理、“一通三防”、地质勘探、防治水等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三项岗位人员”是否培训考核合格。是否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制定并落实各类安全管理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是否存在违法承包、转包分包,是否有序推进井下劳务派遣工的清退、划转工作。
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推进落实情况。各煤矿企业要结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提级达标建设,大力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照三年行动计划是否结合煤矿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三年达标规划,各部门职责是否明确,达标推进机制是否健全,标准化体系动态达标考核工作是否按时进行。
应急处置救援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救护队,是否按规定建立人员位置监测、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救援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从业人员是否熟悉突出、透水等灾害发生预兆和避灾路线。入井人员佩戴的自救器是否完好,入井人员是否会正确使用自救器。
各煤矿驻矿人员盯守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全党全国人民热烈庆祝建党百年华诞之际,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营造安全稳定和谐氛围,是每个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者的基本使命和职责所在。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把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扛起政治责任,主动担当作为,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加强组织领导。主体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活动领导组,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带队开展督导检查,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严格监管执法。县局检查组要重点对不放心的煤矿采取突击检查、暗访暗查等方式方法,严格监管、严格执法。对存在重大隐患、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的煤矿企业要重拳出击、重处重罚,坚决杜绝监管执法宽松软、只执法不处罚甚至人情执法。
(四)严肃工作纪律。县局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 定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敢于动真碰硬,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决不能姑息迁就。
(五)加强信息报送。活动期间,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各单位要根据监管权限依附表每日下午三时前向上一级监管部门报告上日排查整治情况。
县局联系人:王云辉
邮箱:zymkaqzf@163.com
附 件:1、吕应急发电[2021]21号
2、“四大”活动部门检查问题隐患台账
3、“四大”活动企业自查问题隐患台账
中阳县应急管理局
中阳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1日